象棋规则
1.走棋和吃子、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 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2.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只有炮吃子时必须一个棋子(无论是哪一方的)跳吃,即俗称“炮打隔子”。除帅(将)外其他棋子都可以听任对方吃,或主动送吃。吃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3.将死和困毙
(1)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2)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3)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4)帅(将)被对方“将死”。
(5)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6)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7)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8)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9)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10)自己宣布认输。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1)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2)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3)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符合自然限着的作合规定。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棋牌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