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大主任何心振一家,在占里村汶水源小区建了一座近6000平方的连体别墅,窗子是我们制作安装的,材料为南山铝材隔热断桥平开窗,一二层是钢化夹胶中空玻璃,三四五层是双钢中空玻璃。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何心振的大儿媳李萍多次以种种理由阻止施工。当我们按合同规定安装至李萍家的玻璃时,李萍拒不支付应支付的工程款,并强行给我们停工。我们多次与工程负责人何心鸽沟通,得到的回复是:我们正在和何主任(何心振)商量,过两天就能付款。
就在我们等待的过程中,我们突然接到仲裁委的传票,何心振一家(大儿子何文光,女儿何文红,二儿子何冰,侄子何文理)把我申请了。
在审理的过程中,主仲裁员魏文刚故意曲解合同,篡改证人证言,颠倒是非,强行裁决我方败诉,赔偿何心振一家30多万元,并移交到莱芜市中级法院执行庭进行强制执行。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何心振的大儿媳李萍多次以种种理由阻止施工。当我们按合同规定安装至李萍家的玻璃时,李萍拒不支付应支付的工程款,并强行给我们停工。我们多次与工程负责人何心鸽沟通,得到的回复是:我们正在和何主任(何心振)商量,过两天就能付款。
就在我们等待的过程中,我们突然接到仲裁委的传票,何心振一家(大儿子何文光,女儿何文红,二儿子何冰,侄子何文理)把我申请了。
在审理的过程中,主仲裁员魏文刚故意曲解合同,篡改证人证言,颠倒是非,强行裁决我方败诉,赔偿何心振一家30多万元,并移交到莱芜市中级法院执行庭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