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开心他坚持了自己,看看天赐哥第一名,是因为不光他唱的好,更是因为编曲把一首中国歌曲编成了英国人熟悉的英伦摇滚风,有惯性听觉上的优势!笔笔的歌曲也是如此融入了地道的英伦风格,在一群英国观众投票的情况下是很有优势的。这些华晨宇完全也可以做到,他熟不熟悉英伦风格和英伦摇滚?他是熟悉的,但对于这样一首歌,在英国大师也觉得是个挑战的情况下,他认为必须坚持他对这歌的理解和所要表达的!最后两人达到了融合,他成功的把一首别人不熟悉听不习惯的曲风用自己的方式带给了英国人,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名次在前三名,这证明这首歌在英国是很有接受度的。这样做的难度是比唱一首别人编好的一首具有英伦风格的歌曲更难冒险更大的!他做了!也做到了!并得到了很高的评价,有一个组乐队的评委的评价说他适合组乐队,说他音色不突出,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吗?懂华晨宇的歌迷都知道,华晨宇提倡的唱歌理念是融入,声音也是乐器的一种融入到一首歌中,他在唱的时候是不会突出自己个人的,他只是为完整的表达一首歌曲所要表达的东西,因此经过他的演绎才会让一首又有语言障碍,又有曲风障碍的歌曲居然走在世界音乐前列的挑剔耳朵接受了,并且还不少,英国那个评委可是专门组乐队的,可见他很喜欢华晨宇,虽然投票的是另一些人。我是骄傲的! 看看al的无奈,中国风明显的地域性的东西让人接受有多难,张更是只提到了她的音色,同的重点不在演唱,他是一个创作人,天赐哥专研的是编曲,重点是学编曲去的,所以国外大师怎么编,他只要学到东西,让后把那首歌演绎出来就有收获了。笔笔是个人认为这首歌演绎的比较好的,编曲很好笔笔的演唱也表达也很到位很契合歌曲要表达的东西。华晨宇却不同,他太在乎一首歌曲的表达性和完整性,既然连英国大师都觉得是一首具有挑战的歌曲,证明哪位大师对这首歌是没有真正的理解和感觉的,为编曲而编曲很有可能于歌曲的内涵背道而驰,也不可能学到真正有用的东西,这个时候华晨宇坚持了对这首歌曲的理解和表达方式,我认为他做的很对。很明显效果也不错!特别是今天又听了这首歌后更加喜欢!
另外,有几个误区,英国编曲大师很厉害,有很棒的作品,但不是首首都是精品,也会有敷衍的产物。
评委很厉害,评价的很客观公正,有可挑的毛病并不等于中国的歌手很差!国外的歌手拿给他们评,一样他们会指出问题,他们只是针对所演绎的那首歌而言,评委嘛不就是来挑问题的吗?谁能说可以把一首歌曲演绎的打满分。特别是live。国外的歌手也是不可能的。需要学习的很多,需要坚持的同样也有。最后,我爱华晨宇,不是脑残粉,所写的这些不偏见,只忠于自己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