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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2016年1月1日晚婚假可能取消!23天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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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或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可能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三胎超生仍要罚款
为了限制生育数量,法律中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条文仍然维持原样。这是“超生罚款”的具体体现。所不同的是,“超生罚款”的对象变成了生育三胎及以上多孩的人群。
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1楼2015-12-22 09:09回复
    重磅个P
    现在年假都不敢休
    还特么晚婚假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12-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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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人民警察真辛苦,我是23天带年假一个月没去单位。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12-2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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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又要过去了,我的年假都没休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12-2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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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陪产假15天,到我手上就只有7天了,还是领导心情好,你要是敢15天不来,天知道给你穿什么小鞋,顺便说下,我婚假5天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12-2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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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个P
            现在年假都不敢休
            还特么晚婚假


            IP属地:四川13楼2015-12-2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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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10天吗?什么时候变23天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12-2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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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婚假25天(含节假日),加两天年休,休了31天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12-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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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结过婚不评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12-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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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暑假一年合计84天无压力,另有国庆元旦等假期


                    IP属地:内蒙古18楼2015-12-2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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