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雷锋 大家注意了!以后带右转箭头的信号灯..亮起时不要在非机动车道右转了。通知如下“接交警队通知:自12月25日起,昌邑城区道路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在路口右拐弯时不能走边上那个车道了按照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在城区开展机动车违法通行和违法占道行为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城区下列路段(盲道和路沿石以下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北海路(平安中街至院校中街)、天水路(平安中街至院校中街)、新昌路(平安中街至院校中街)、平安街(滨河东路至都昌路)、解放路(同大街至利民街;富昌街至院校中街)、富昌街(北海路至都昌路;解放路至新昌路)、奎聚路(平安中街至富昌街)、利民街(新昌路至都昌路)、新村街(解放路至北海路)、滨河西路(同大街至院校中街)、无名路(市府街至利民街)、文昌南路(同大街至城里街)、文昌北路(富昌街至院校中街)、城里街(北海路至解放路)、交通街(新昌路至都昌路)、市府街(天水路至北海路)。二、城区其它路段车辆停放、临时停车的,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要严格遵守临时停车的规定: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距离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不得逆向停车,不得占用盲道停车等。三、严禁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争做安全文明交通参与者。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这是真的今天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