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康市高新区黄沟路滨江公馆房屋的买受人,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1号交房,我去现场和售楼部发现以下问题:1.开发商我房屋验收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规定.2.在收费表中天然气安装费175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300元,这两项费用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属于合同内的,且与国家规定不符。3.其中合同中约定阳台为半封闭阳台,开发商确擅自做主改为全封闭阳台,期间未与买受人进行过任何沟通。4.物业管理公司资质为三级资质,根据国家规定三级资质0.9元/每平.月,现开发商收1.2元每平每月。且其他各项收费均无国家相关部门的批文或印章。5.在当天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实际面积中无房管局印章。我们买受人与2015年12月31日集体去售楼部理论,开发商无任何负责人出来解决问题,且基层职员态度相当恶劣。我们在当天送去《决绝收房通知书》开发商拒绝签收。现我将具体情况做以说明,以引起政府的父母官为我们做主,为我们百姓做主,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引以为鉴,切勿上当受骗!同时请广大市民予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