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 洋)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遴选有条件的专科启动试点工作,主要培训模式是“5+3+X”,即在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和进行了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再依据各专科培训标准与要求进行2~4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本次试点是在国家已经建立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包括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工作的医师或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专业水平的医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纳入试点范围的在读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研究生,在读期间需要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要求接受培训并参加考核。培训基地设在经过认定的条件良好的三级医疗机构。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格临床专科医师。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本次试点是在国家已经建立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包括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工作的医师或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专业水平的医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纳入试点范围的在读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研究生,在读期间需要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要求接受培训并参加考核。培训基地设在经过认定的条件良好的三级医疗机构。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格临床专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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