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写日记的习惯,是因为七年前我暗恋了一个人,于是开始记录他的一点一滴。五年前我和他分道扬镳,当时他做了伤害我的事情,我哭着把我写过的两本日记扔了,并且发誓永远都不会后悔。结果五年的时间过去了,尼玛我现在后悔了。我现在的日记就是从高中才开始的,有时候会后悔自己扔掉了从前的心情,因为虽然感情已经过去了,但是那份暗恋的心情,每天看见他擦肩而过我都会记下来,那种感觉现在过了几年后,我发现是最难能可贵的,是再也回不去的。果然应了夏至未至的那句话,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恨他了,只是可惜当初太冲动扔掉了日记,如果再次遇见他,我一定冲上去跟他说,你赔我两本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