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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集】随笔集,随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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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家姓氏镇楼,图片来源么,链接太长


1楼2016-01-28 10:45回复
    本帖不定期更新,请见谅


    2楼2016-01-2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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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祭(10.28)
      这是一篇迟到的文,只为了给早退的你。
      ——题篇前.致豆乖
      四岁了,相当于16岁,和我一样大了。作为一条成年狗,在最后的这一年里,你终于学会了趴在大门口懒懒地晒太阳,不到处跑着乱闹。我以为未来的时光都是这样,可你还是没能等到我给你买狗粮,给你买小窝、饭盒、洁牙棒,还是没等到我陪你坐在阳台,看窗外世事沧桑。
      有些习惯,终究要用一生的时光去改变。
      豆乖,我早就习惯了你每天送我上车,习惯了我一放学回家你就扑过来要我抱,习惯了你不经意间小小的卖萌、坏坏的撒娇。你要我怎么忘了你,忘了你白白毛上一点点红漆,忘了你打架丢过的四颗门牙,忘了你为我报仇冲上去和那条狗咬得不可开交。从此,我身上都是你的影子。


      3楼2016-01-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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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忘你眨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和我装无辜,我不能忘我弹琴时你在我窗外伴奏,我不能忘我故意馋你吃面包时你摇晃的尾巴和不时伸出来舔口水的小舌头。四年,就算时间再如白驹过隙,也还是有太多美好的,你病过很多次、伤过很多次、和我任性过N多次,可你还是最听我话,我叫你什么你都会应我:豆豆、乖乖、小豆、布丁、豆乖。只要听出是我的声音,你立刻回头,而别人,就算叫出你本名,你也不见得会很开心地理人家。
        你刚来的时候,应该还是吃奶的年龄,瘦的不像话,活像一只小白鼠,连牙都还没长齐。我简直喜欢得不得了,你躺在牛奶箱子里,抱在怀里就像小孩子一样来回扭,我清楚地认识到,一只宠物狗,你绝对是宠物狗,错不了。
        你和我其实很像,爱吃面包、土豆、胡萝卜,爱喝牛奶、不喝粥,水喝的少得可怜。你特别喜欢夏天,就算你热得直吐舌头,你还是爱待在我脚边,听我站在夕阳下练习一首首歌。记得特别清楚的一次,是你来的第二年,我哭得特别伤心,站在院子里唱歌,唱着唱着就蹲在地上哭,你挤进我怀里,舔干我脸上的眼泪,然而我发现,你其实也在哭。


        4楼2016-01-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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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时,我以为是它离不开我;到现在,我发现是我离不开它。”这是张嘉佳说的,彼时他的脚边也许正趴着梅茜张春花。
          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但至少要让我看着你远去,哪怕我会泣不成声,也不愿现在只能梦见你,甚至在梦里都看不清你。
          新搬的房子,我设计的房间里有一个小狗窝大小的空余,但那里永远不会有你住。
          我不打算再养什么狗了,因为如果一个人养,我这么矫情,看不得离我远行。
          矫情说,他以后要养一条哈士奇,这不是问题,问题是不要让它再离开我。就像当年我说你不要丢,乖乖最听话了,对不对?你伸出舌头,舔舔我的手。


          6楼2016-01-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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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请原谅我,纵使经历再多,我也忘不掉分别时的痛。
            一月祭,如果天堂太挤,你就回家,我给你留着面包、牛奶、丸子还有你最爱咬的水瓶。
            如果因果轮回是你欠我太多,我便不要你还,因为我怕会反欠于你。
            可是,没有如果。
            惟愿平安顺遂、无忧来生。


            7楼2016-01-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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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矫情在本文中,有一些是情感,但有几个是人的代称,嗯就这样
              原谅我秀恩爱,嘿嘿


              8楼2016-01-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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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节哀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1-29 08:02
                收起回复
                  表示不想看人秀恩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1-3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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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颜(12.8)
                    等待是一个人最初的苍老。
                    这句话听见时,我还在上初三,没有等,也没有待,只是想起来觉得颇有感觉。
                    而至于现在,我却在等待,等繁花落尽,等细水流年,等时光静好。所以心,在一夜之间老了许多,苍了许多。
                    朱颜未改,只是心衰。
                    我没有脸上的山丘沟壑,也没有发上的点点斑白,只是心里一阵酸痛。那是心在抽搐,在滴血,在刻骨般的疼。


                    11楼2016-02-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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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停片刻,因为心乱半刻,不知从何所云,亦不知以何为终,我抬头凝望远方,思念绘出你的模样,我深吸一口气想庆祝大功告成,怎料一瞬间,气便吹散了伪装。
                      老了朱颜,衰了心力,斑了发鬓。到头来,留下的又是什么。
                      时光终于忍不住我跪在地上向他苦苦乞求,他甩手给我一面镜子,告诉我回到过去可以,但不可以再出来了。因为倒退的时光不可以存在于世,只能待在他手里。于是我义无反顾跳进那面镜子,只为了回到那个我不愿离开的年代。
                      可令我难过的是,我在临入镜时流了泪,一滴泪融化了镜,化开了时光的冰冷面容,他低回:她已不再。


                      12楼2016-02-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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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刚知道,原来时光也有难言之隐,一如我对你有苦难言。
                        从前的岁月不再,物不是,人也非,物事人非,事物非人。故事最后,我却什么也抓不住。
                        有些事,原来不是一厢情愿就可以的。
                        朱颜,这名字真好听,可惜她已改。
                        相思、华发、朱颜,一一逝于心底;难为、背离、诀别,只为一句眷恋。


                        13楼2016-02-0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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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心难于忧心。
                          等时光收回那段他不想还你的镜子时,你可能已经见到了天使。
                          那时,万事休,万人绝,万情灭。
                          只有一人,静候来世你归。
                          我等你归。


                          14楼2016-02-0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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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啦!!!
                            偶尔诈尸,请见谅,
                            图片来源见水印


                            15楼2016-02-1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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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逢
                              今天是8月17日,长白山上站满了人。最前面站着的是一个有几分小帅的男人,还有一个胖子、一个戴墨镜的人、一个穿粉红色衬衫的人和一个梳着团子头发髻的女孩儿。
                              为首的那人叫吴邪,身后的那些人是他带到长白山来接人的。吴邪今年38岁,眼角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下巴上有些许的胡茬,看得出他并不是很在意自己的外表,这和他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十年前,他经历过一次比生离死别还生离死别的分别,他的好朋友,那个叫张起灵的男人,救了他一命后,便上了长白山。从此,吴邪便不再开心,不再是从前的眉里眼里皆是笑的那个他了。他越来越像他的那个名叫张起灵的朋友,那个面瘫一样的男人。


                              16楼2016-02-1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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