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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信宜育龙湾小区问题协调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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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黄书记的第二封信
关于召开育龙湾小区问题协调会的请求
黄玉华书记:
针对育龙湾小区目前发生的多个问题,请求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建议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月底前,建议是2016年1月30日或31日。
二、会议地点
由市府办决定,建议是可容纳200人以上的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五套班子负责人,检察院、法院负责人,住建、房产、国土、工商、质监、地税、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
2、信宜市亘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彦敏,或授权委托人,或过半数股东;
3、信宜市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彦聪,或授权委托人,或过半数股东;
4、育龙湾小区23名业主代表;
5、新闻媒体记者;
6、100名旁听群众。
四、主要议题
1、由住建局报告重新审查更改规划审批程序,展示有关依据,特别是业主签名,如审批不当,由业主代表提出对1-11幢和别墅业主的补偿方案,各方讨论决定;
2、由开发商出示停车位报建手续,出示有关证据,住建局、消防审核确认。由住建局、消防研究是否合法合规,如不合法合规,提出处理意见,各方讨论决定。如合法合规,由开发商和地税局、工商局、房产局确定开发票日期和办理产权证日期;
3、 由开发商、住建局、质监局出示已验收楼房合格依据,出示有关证据,不合法合规的,提出处理意见,业主代表提出对有关业主的补偿方案,各方讨论决定;
4、业主代表提出对公共通道瓷砖脱落的处理意见为立即全部拆除,2016年春节前拆完,春节后全部采用挂墙工艺重建,2016年6月1日前完工,并完成质量合格验收,全部由开发商出资,并提出对1-11幢业主的补偿方案,各方讨论决定;
5、由房产局、地税局、国土局报告办证和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情况,开发商报告已交费已纳税情况,出示有关证据,各方讨论决定处理方案,责令开发商最迟交费、纳税日期,决定各幢最迟办好证的日期和缴存住宅维修基金的日期;
6、责令开发商立即发放已办好的房产证(办理按揭的,发放房产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住宅维修基金存折,并解释压扣原因。未办好的,除必须由开发商代缴的,剩余钱款3日内发还业主,如怀疑发生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提出处理意见;
7、由开发商报告供水供电合格验收和改造情况,出示有关证据,业主代表提出水表到户处理方案,由住建、质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各方讨论决定;
8、由开发商提交多收物管费,收取水电增容费、楼宇对讲费,红外报警费的合法依据,没有,3日内全部退还,工商局提出处理意见;
9、由纪委、检察、公安研究开发商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无违法违纪,是否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10、由市委、政府牵头,组织人大、政协、纪委、住建、房产、国土、工商、质监、地税、公安、消防、供水、供电成立联合工作组,监督落实会议有关决议,并每周五向育龙湾业主们公布进度情况。
五、会议要求
1、会议由市府办主持;
2、各方参会人员按时出席,不得缺席;
3、会议全程录音录像,由市府办作好会议记录,形成有关文件,各方签名盖章生效。
育龙湾小区23名业主代表
2016年1月26日


1楼2016-01-29 09:44回复
    幸福的心情。


    2楼2016-01-2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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