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被称为“嗜好杀人的史上第一杀人王”,杀人原因可能得追溯到他的童年。他自小就遭母亲虐待,严重时甚至造成脑部损伤,结果到了23岁时,她就把母亲报复致死,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40年,之后获假释后却死性不改。
直到1982年的10月,德州警方因为找到属于一个寡妇的手提袋而展开调查,并曾经调查过他,但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险武器拘捕他,谁知道他在被捕后竟然不耐烦地把自己20多年的杀人经过一一说出来,包括他的同伙OttisToole(他的双性恋情人,据说他把这位死者的尸体一部分吃掉了)。后来死者数目不断增加,警方曾经认为他是幻想症患者,多数情况都是他幻想出来的,但他却能准确的指出某些藏尸地点和尸体状况,令人不得不相信他。心理评估员曾经警告过精神病院,不要放他出来,否则他会继续杀人。
HernryLeeLucas也许是最令世人震惊的是他在法庭上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我喜欢杀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欢散步罢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猎物,我只需到街上随便找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