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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集|《别时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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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狗血。慎入。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2-12 15:48回复
    写在之前:有四个青春小短篇,是一年多前的几个故事了,想试一试写正常情节的少女心,结果没有写出来,把我自己给雷翻了。以我利己不利人的人生观,当我从角落里扒出他们的时候,我当然要发出来荼毒一下大众
    @归慕雪 @_花间留晚照 @仰望残樱 @西墨东白 @_洮砚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2-1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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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1 我记得你的模样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2-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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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怎么这么惨啊?
        陈至夏那天在我家吃了半锅米饭,他自始至终没有桑眼的吃相,但猪一样的食量还是惊到了我和我妈。
        所以陈至夏能不要脸的叫我猪,我是觉得很好笑的。
        自他逃命到我家那天以后,我深深觉得虽然我妈多年如一日给我做番茄炒蛋,但没有举着铁质衣架追着我满街打我还是挺幸福的;陈至夏则觉得虽然没事儿他就要跟衣架亲密接触,但是不用自己在厨房里打滚也挺好的。
        神奇的革命友谊就从我们对对方的同情中建立起来。虽然初一的陈至夏还是有事没事逃课,光把我正在上课的数学老师吓到失语就三次,他的脸在窗户上出现,而我们的教室在二楼。
        要知道我虽然成绩不好,但跟他的顽劣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
        除了逃课晃荡,到处粘口香糖,曾经到学校里闹事的校外混混被他一个个扔出校门,简直拿政教处当家用。他还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拽住我们校花的辫子,还用手指绕了绕,勾起唇一笑,把女孩笑的脸红又愣住,不过他如果不是继续问汪若蓝在哪,我是没有意见的。
        因为陈至夏我被老师约谈了不知多少次,面对老师逼问每次我含含糊糊支支吾吾,以为就可以蒙混过关。直到我在办公室看到我妈,那一刻我真是撞豆腐的心都有了。
        我在办公室门口时,看到陈至夏也在门口立着。我对着他低声说,你能不能别祸害我了,初中部的在初中好好待着啊,天天跑小学部算什么本事?
        陈至夏没有像以前一样堵回来,我侧头看过去,看到碎发挡住他的眼,也看到他抿紧的薄唇。
        没有来由的慌乱卷席了我,然后我看到了他父亲。在和我妈一墙之隔的办公室里,门半开着,能看见他弯下的背部,倒不是他爸有多好认,只是那件发灰的工作服太明显。
        这应该不是他第一次为陈至夏这样做。
        喂。我们逃走吧。
        我愣愣看着他的侧脸,然后冷不防被自己的口水呛的半死,他无语的伸出手拍我的背,接着拉住我的手,溜出了校园。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6-02-1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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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旧时王谢堂前燕
          若蓝,你是不是已经吃过了?辛黎问我,得到肯定答案后就哀嚎了一声,在我桌子前趴死。
          我若无其事的收着书包,说不怎么好吃,不然我就给你带了。
          放学走在那条街上,人潮涌动中是流动的年轻的脸。我想要若无其事,最终挣扎着失败。
          我无意识地走到那家放学高峰期又开了的好吃,店主忙忙碌碌,额上有汗滚过,那张相似到极点的轮廓,让我觉得眼眶里有太多灰沙,必须用液体洗掉。
          可是这么多的熟人,同学,我就站在这儿哭也太小言了。所以我吸吸鼻子,准备离开。
          店主忽然看了我一眼,在滚滚人群里,像梦中听到了一夜箫声,然后他的眼隔过重重渔火牵住我。
          但是多可惜,那个失于惊尘的人,遇到再像的,也不再是他。
          然后如平地惊雷一般,我还没伤春悲秋完,脸上和眼里便陆续滚上温烫和液体。
          作为情侣吵架无辜受伤的路人,我擦掉了醋和锅贴的油后,还得防住一层层的探究目光。那店主便把店一关,提前下班,给我煮了一碗面汤。
          我边喝边笑,热的锅贴果然比较香,而且你长的真像我一个朋友。
          他眼神一滞,愣住。
          我为失言有些后悔,但是也想不出该怎么道歉,只能尴尬低头喝面汤。
          十四岁那年我初二。
          比我高两个年级的陈至夏却已经读了高二,他开始认真读书后,大脑就跟双核cpu运转一样。就在这种情况下他抽出空来给我补课,坚持不懈的贬损我的智商,我喜欢躲开他揉我头发的手,瞪着他骂神经病,但挡不住他讲课又快又清楚,我的成绩终于不再霸着最后一名不放。
          那段时间我很少看见陈至夏被他爹从对面小区追出来,而我妈曾经在我长跪那个夜里跟我谈的,让我远离陈至夏这样的话,也没再提过。
          但我开始跟我妈闹矛盾,闹得沸沸扬扬她因为我在家的冷战摔门,追到学校里,我们在学校大吵一架,就差没掀翻屋顶。我当时一抬眼,看见了训练回来的篮球队队长满头是汗的往我这瞅,本来自诩如石头的心在那一刻小小崩溃的了下,那种丢脸让我差点丢盔弃甲。
          我对那个篮球队长有好感,可我甚至还没弄清他的名字。
          我觉得那样高大和有力的肩膀,这样的人能保护我。
          可是我第一次被他注意,却是在那种情况下。我把试卷撕成一点点的往天上一抛,那是老师向我妈说明我的成绩上了平均线用的卷子。然后转身出了学校校门。
          我弄不清我歇斯底里的原因,但是焦躁的情绪把我捆在巨大的茧里。
          我想起了小学毕业时跟着笑眼痞气十足的陈至夏,带我逃出校门。那时我很兴奋,现在只剩我一个人,时过境迁的悲伤让我觉得低落不已。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02-1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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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听起来,那是段很开心的时光
            我是喜欢他的,我当然知道。所以我害怕,我失望,我假装,我矫情,我装作坚强,装作脆弱,在那段时间里成了一个演技派,而我自己却没发现。
            可是没有被家长老师发现的恋情,先在我们自己这里遭遇了危机。我跟陈至夏在放学路上大吵了一架,乃至于在他的朋友面前,我冷笑着甩出你有爹教,也不是真爹,凭什么教训我这句话,看着陈至夏的脸变的一层层白下去,眼角的星光陨落着跌下。
            其实听起来是很开心的日子。不过你后悔了吗?这样无趣的情侣故事,店主听得很认真,甚至还发问。
            我看着店外已经落下的夕阳,照的桌子像镜子。
            在这之前,我希望你知道,我的男朋友曾跟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养父。他生父有两个儿子,但是送出来一个,而且生父还有一定背景。能让他吃上无数顿梅菜扣肉,我跟他开玩笑,那就赶紧去认啊。我记得他的哥哥,是叫……陈至泽。陈先生,你说呢?是这样的吗?
            世界可以有像的人,但这么像,除了这个解释,我不做他想。
            店主的表情很平静,良久他从围裙外兜拿出眼镜戴上,说你怎么认为都可以,我很抱歉。
            我笑的很灿烂,你抱歉什么呢?你认识他有那么久吗?久到几年里闭眼睁眼都知道有个人今天我能见到,除了我妈,就是陈至夏。说起来,你弟弟好福气啊,能认识我,但是他还敢丢下我,竟然敢丢下我。
            我笑着出店,顺手替他拉下门帘,缓缓靠着那道门蹲下来。
            如同丢盔弃甲的兵,走到穷途末路。大雪一阵阵在心里下,停止不了。
            我骗了陈至泽。
            我想说的是,我好福气啊,能认识他。在风雨浮沉的过往里,我给他那贫瘠单薄的感情,写不成一首诗。可是我记得清他的眼神,像穿着并不合脚的皮鞋磨破流血了,但是觉得心甘情愿。我们俩之间的几幕戏,他嬉笑打闹,全心撑起,做了个称职的主角。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02-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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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11楼2016-02-1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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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把这个梦做到甜美
                让我想想,那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像我说的,我们吵架了。
                就在离我家两条路的商业街,我对着陈至夏口出恶言,同时看到出来买菜的我妈在街对面望着我。
                当时陈至夏让我去机场接我那几年不着家的父亲,我知道是我妈的意思。但是我用他告诉我的秘密反击,同时伤害了他。
                陈至夏那晚转身就走,我妈才没能知道我们已经狼狈为奸互相勾搭,她肯定还看到了他走之前失望冷漠的表情。我应该开心秘密没被发现,但是在那一刻,我浑身颤抖着蹲下,抱住自己大哭了一场。
                在纷乱的霓虹灯里,我没有哭完,就听到耳边传来我妈的尖叫,这尖叫太醒目,像是遇到什么无法挽回的悲剧所发出的长鸣。
                我带着兔子一样的红眼睛一抬头,就明白了那声尖叫的原因。没有时间细想,我完成了我人中第一个最快的五十米,估计也是最后一个。
                在扑向他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炮弹一样,只想着我们俩一定要飞远一点,这可是货车啊。
                模模糊糊间,我妈的尖叫直入云霄。
                只是那个时候,我明白了生活不是小说,它远比小说的开心更开心,艰苦更艰苦,苦楚更苦楚,奋不顾身更真实。
                我没法想象他在我面前划成弧线的样子,如果发生了,我有我这一辈子有些地方不会再好的预感。
                陈至夏则疯了一样猛地抱起我的肩,声线不稳的叫着我的名字,我努力扒开他的大手,然后握住。
                看你元气十足,应该是没事。
                我是带着这个想法进入梦乡的,要知道我跟他吵架前为了月考两天没好好睡了。
                所以对那段时间里崩溃的陈至夏我是有点抱歉的,咳。
                可惜的是,我们这对小鸳鸯因为没有受任何伤,开始被棒追了。虽然校园内有关我们的传言一时纷纷扬扬。虽然此时陈至夏已经在这个城市的一本读了地质学,但是对于他人不在江湖江湖仍有他的传说中这件事,他表示很欣慰。
                没过两个月,在大学第二个学期读的风生水起的陈至夏,忽然来找我。
                我正跟试卷相爱相杀,在冰沙店里猛看到他,我不动声色的把我芒果冰沙移向自己。陈至夏直接盖住我的手,拿掉吸管,把冰沙拿到他那去,一边道别喝那么多冰的,对身体不好。
                我不开心的吊下脸,说你不会是来说分手的吧?大学美女应该很多吧?
                陈至夏噗的笑开,说他要跟着导师去做一个项目,如果能成功的话,将会有很好很好的事发生的。
                去哪?
                一个村落。
                我哦了一声,没再问了。
                反正他说他只去半个月,不过我忘了我的生日,也在他走的那段时间里。
                快要过完的春天,我在我妈每天叨叨分手的话里,有些不爽的等着他的回信。
                终于,我生日那天一起来就看到的短信:生日快乐,今天就不叫你傻瓜了。回来请你吃加两个香肠的煎饼果子。
                我妈看到我得瑟的样子,忍不住给了我一铲子。
                我生日那天,五月十一,因为陈至夏开心的直冒泡。
                第二天的下午,我还在午觉,直到我妈脸色苍白的不小心把茶杯摔到了地上,吵醒了我。
                那句很老的歌词说的什么,一生的信仰,一秒就崩落。
                大概就是那天下午,二点二十八分,我验证了崩落的速度。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6-02-1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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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反复播出出现。我在新闻里怎么看,怎么找,那堆废墟里也没有出现过他。
                  我们换了城市,换了地方,那几个月里我耽误了学习,高一重上一年,然后再读高二。
                  可是考什么大学,对我来说已不再重要。
                  我在那家早餐和放学的杂食店里,竟然看到了他的哥哥。
                  我不想看见,因为他们太像。可是我忍不住去看,因为那样我会以为,有个人还在。还会凑上来,不要脸又笑咪咪的说,我来帮你推秋千,心里谋划着怎么把我摔远。而长大一点的陈至夏,虽然偶尔把我摔出去,但总会及时垫我在身下。
                  而那个店所在的角落,自我跟店主那一次聊完后,便再没去过。
                  学校里关于那家店食物的美味,店主的帅气冷淡等传言喧嚣直上。某一个晚上,据他们说店主还拿出吉他自谈自唱了首歌,好听的要命。可惜店主似乎常年待在店里,不见阳光,当小白脸当的太称职。
                  这些,都跟我不再有关系。
                  当那个固执的臂弯,弯弯的星目消失在山下后,我就在梦中和醒来后,见到他,失去他,如此反复循环。
                  我升上高三那年,变成了寡言的乖乖女,清秀沉默,学习不错。
                  也就是在这一年,我听说好吃关了。是好吃的忠实顾客辛黎告诉我的,我料想是这位少爷体验生活体验够了,卷铺子回家继承家业了。
                  在我模拟考结束后,我见了一个人,这个人搅碎了我的生活。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2-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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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何必这程
                    陈至夏在她说你是陈至泽的时候,是很想笑的,还想把她拉到怀里,指着她严肃表情说你真笨,我是陈至夏。但是他不能,可是太想了,只好拿出眼镜,那个没有度数的眼镜戴上。
                    其实他也不知道人生为什么只能变成这样,乱糟糟的模样。后来他想既然已经这样了,让我最后在看看我喜欢的女孩,不过分吧。她第一次进店,他怕自己忍不住,最后忍住了,却也不想表扬自己。第二次,她把店门一拉,就在店外低声哭,他在店里陪着她蹲下来,什么都说不得,却希望她听到。
                    浦江畔,她考完最后那一次试,来到这座城市。离他们那么近,曾经说过要一起来的地方。
                    她站在离栏杆很远的地方,穿着米色大衣,脸缩在衣服里,耳朵里塞着一只耳机。
                    忘掉天地,仿佛也记不起自己…要决心忘记,我便也记不起,
                    辛黎说,那天店主唱了这首歌。
                    爱这回事和听歌一样,就算尾随而来的是痛苦和泪水,也要去亲身试试看。
                    试过了,才知无药医。
                    她一个人立在那里看着万国建筑的灯光,离她几百米的地方,有人正沉默凝视着她。
                    他离开的时候有些疲惫,但依旧笑了下,最终消失在人群里。
                    汪若蓝突然回头张望,但什么都没看到。
                    就在回头这一个当口,那些流不出的泪水猝然滑过脸颊。
                    她曾经得到过一个少年,最终失去他,失去他,失去他。
                    在每一个即将到来的天亮里都再也不会有他,他的拥抱,他的温柔,成了海岸上听不清的风声,卷过便走。
                    --完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02-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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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2 与你春风度这生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6-02-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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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6-02-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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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夜的脚步是两个人。
                          往天涯的路程两个人。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6-02-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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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6-02-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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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喜欢这种短篇集了,一篇篇故事看的不费劲,而且一个帖子里有很多篇,不用找,真好w


                              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16-02-12 16:2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