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个人向户籍所在居(村)或原工作单位申请办理《老年证》时,应提供: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有现住址一页)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接受申请部门审验登记,审验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2)凡是本人户籍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但常年居住我市的老年人,持居住子女(亲属)家庭户口簿(或本人暂住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暂住证)有现住址一页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接受申请部门审验登记,审验后户口簿(或暂住证)、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3)遗失《老年证》申请补办的老年人,还应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
(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彩色、黑白照片均可,缴工本费10元。办理《老年证》(70岁以上)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有现住址一页)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接受申请部门审验登记,审验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2)凡是本人户籍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但常年居住我市的老年人,持居住子女(亲属)家庭户口簿(或本人暂住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暂住证)有现住址一页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接受申请部门审验登记,审验后户口簿(或暂住证)、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3)遗失《老年证》申请补办的老年人,还应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
(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彩色、黑白照片均可,缴工本费10元。办理《老年证》(70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