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院2016年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六、周日连休。 二、劳动节: 5月1日(星期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三、端午节: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补授6月10日(星期五)的课程,望各教学部门要做好教学安排,确保教学秩序顺利进行。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