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12月22日,李朱二人骗我在“反馈意见”上签名,等他们走后一看,那张纸上完全是胡屌扯蛋!我的官司从4月打到8月,亲眼见余超经常坐在门卫的桌子上写材料,冒充律师,让当事人坐在门卫室的连椅上问话,被举报后又在车库西边为他开了房间,里边还给他铺一张床供余超中午休息,钥匙由余超一人掌握,“诉前调解”的牌子是黄口法庭专为对付调查人后来才挂的,调解室原是在审判庭东侧(5月1日法院新闻可证)。如果李一兵和朱赵车的嘴为定,那还要监控屌用?
2、“反馈意见”说“余超有时在黄口代理案件”,是明显包庇。2015年5月法院新闻里就说余超光在黄口参与调解就有100多件,那么,再加上代理的,再减去节假和双休,说明这一年余超几乎天天办案在黄口,怎么能说“有时”呢?事实全在监控里不调监控还要监控屌用?
3、“反馈意见”说“车库西边是供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写材料、休息的地方”,是谎言!事实除余超之外,没有哪个当事人代理人在那里写材料休息,“辩护人”更不是憨熊,更不会从外地赶到黄口法庭休息!因为黄口法庭根本就没有资格审理刑事案件哪里来的“辩护人”?有个浑蛋还在记者面前鼓吹“黄口法庭打击犯罪力度大,照顾弱者到位”,纯属吹牛B!试问:有哪个犯罪分子是黄口法庭打击的?听说有个冤民老百姓被四个人打伤,这一家四口故意搞一堆柴火住收玉米的路,这家冤民一亩多玉米如今还在地里收不回家,反遭黄口法庭判决败诉,这能是“对弱者照顾到位”吗?
4、“反馈意见”说余超“协助黄口法庭调解”,试问:黄口、闫集都有调解员,张英为什么请来杨楼辖区的余超来调解?难道这之间没有利益关系吗?
5、李一兵、朱赵车并没有去查明余超是当事人从杨楼请来的还是余超在黄口法庭拦截的还是黄口法庭介绍的?李一兵朱赵车拒绝调取黄口和杨楼相关监控来查对真象的申请,拒绝调取余超的收费发票和杨楼派出所的出庭函质对,试问:有监控不用,还要监控屌用?
6、余超和张英合伙拆散我的人口公开我家隐私案件,造成儿媳和我儿子分手,李一兵和朱赵车口头说:“是县里叫这样搞的,”试问:我又没有得罪县里,县里为什么让张英侵犯我的权力?最扯蛋的是“反馈意见”公开诬陷我,说我举报了张英乱收费,这一点是李一兵和朱赵车代表萧县法院公开扯蛋,因此,特要求萧县法院给我恢复名义赔礼道歉。(你们为什么把别人的举报反馈到我的意见上?)
2、“反馈意见”说“余超有时在黄口代理案件”,是明显包庇。2015年5月法院新闻里就说余超光在黄口参与调解就有100多件,那么,再加上代理的,再减去节假和双休,说明这一年余超几乎天天办案在黄口,怎么能说“有时”呢?事实全在监控里不调监控还要监控屌用?
3、“反馈意见”说“车库西边是供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写材料、休息的地方”,是谎言!事实除余超之外,没有哪个当事人代理人在那里写材料休息,“辩护人”更不是憨熊,更不会从外地赶到黄口法庭休息!因为黄口法庭根本就没有资格审理刑事案件哪里来的“辩护人”?有个浑蛋还在记者面前鼓吹“黄口法庭打击犯罪力度大,照顾弱者到位”,纯属吹牛B!试问:有哪个犯罪分子是黄口法庭打击的?听说有个冤民老百姓被四个人打伤,这一家四口故意搞一堆柴火住收玉米的路,这家冤民一亩多玉米如今还在地里收不回家,反遭黄口法庭判决败诉,这能是“对弱者照顾到位”吗?
4、“反馈意见”说余超“协助黄口法庭调解”,试问:黄口、闫集都有调解员,张英为什么请来杨楼辖区的余超来调解?难道这之间没有利益关系吗?
5、李一兵、朱赵车并没有去查明余超是当事人从杨楼请来的还是余超在黄口法庭拦截的还是黄口法庭介绍的?李一兵朱赵车拒绝调取黄口和杨楼相关监控来查对真象的申请,拒绝调取余超的收费发票和杨楼派出所的出庭函质对,试问:有监控不用,还要监控屌用?
6、余超和张英合伙拆散我的人口公开我家隐私案件,造成儿媳和我儿子分手,李一兵和朱赵车口头说:“是县里叫这样搞的,”试问:我又没有得罪县里,县里为什么让张英侵犯我的权力?最扯蛋的是“反馈意见”公开诬陷我,说我举报了张英乱收费,这一点是李一兵和朱赵车代表萧县法院公开扯蛋,因此,特要求萧县法院给我恢复名义赔礼道歉。(你们为什么把别人的举报反馈到我的意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