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教育公司因发展需要,现诚招校园代理。
一、岗位要求:
1、就读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林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这12所学校之一的在校生。
2、善于交际,在校园里有良好的人脉关系,交友广泛。
3、手机、微信等能及时联系回复,工作认真负责,注重个人信誉。
二、工作内容
1、在学校利用人际关系网执行公司下达的招聘任务。
2、校园代理无需在公司坐班,合理的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开展招聘工作。
3、负责在所在学校、班级宣传格物教育实习生招聘等信息。
4、在所在学校负责企业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用QQ群、校园BBS论坛、招聘海报等,也可(推广方式不局限于以上,提出更多可行性方案)
5、建立格物教育实习生交流群,招募自愿实习或者兼职者入群。
6、发布工作信息,维护群内成员稳定性,定期更新手中的人脉资源。
7、协助招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面试考核、审核及通知面试结果等工作。
8、负责和该校实习基地负责人联络达线,协助开展大型招聘活动相关工作。
三、薪资报酬
1、根据招聘规模、工作量及招聘结果,月底以奖金或者兼职工资的形式计发。
2、如当月有招聘任务,既有600元/月的固定工资,此酬劳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接手招聘任务,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收集整理所招募人员信息、安排面试及面试结果。
(2)维护招聘成果,定期开发招聘渠道以及维护实习上交流群的稳定性。
(3)当月如无招聘任务,即没有该项工资。
3、另有400元绩效,招聘目标任务为30人/月。
4、在没有公司出面招聘的情况下,校园代理单独招聘的人员,一经考察合格确定正式录用的,兼职奖励40元/人。实习生奖励100元/人,公司已经招聘录用过的人员和掌握基本资料的人员除外。
5、根据校园代理在招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所招聘录用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每月可酌情给予适当的奖励不等。
四、其他要求
1、代理期间,无故懈怠招聘工作,招聘效果多次未能达到预期需求,不服从招聘负责人的安排,招聘负责人有权解除公司和校园代理合作关系。
2、如因学业等原因,不能继续保持合作代理关系,需提前两周告知招聘负责人,并尽可能的推荐后补代理人选1到2人,经招聘负责人考察合格后,由后补人员接替招聘校园代理一职。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银丰大厦
联系方式:电话53680657或15101123601 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