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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工作室吧规(黎明文学社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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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工作室前社长 魂牵梦绕1097
黎明文学社新社规
1.本规的任何条例都适用于本社(本吧),希望各位成员们能够遵守本规,呈现我社轻松祥和的文学氛围。
2.我社成员都应该做到以诚待人,并且注重自身言行,严禁使用粗言秽语,屡教不改者逐出。
3.严禁诋毁或者诽谤本社成员,破坏团结和睦并屡教不改者逐出。
4.所有社员都应该注重知识产权,在显眼位置表面出处,原创文学作品版权归作者和本社所有,遗忘添加出处后被非法转载的情况一旦出现,后果自负。
5.社员在取得原作者同意后,可以在本社里转载他人的文学作品,但要注明原作者的出处,否则按侵权处理。
6.本社的文学氛围是轻松的,社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文学作品,也可以不发表只阅读他人的文学作品,但要活跃于本社。
7.倘若社员在学习或者工作中比较忙碌,可以向社里通报,本社会按照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8.无所事事者——拥有本社社员的身份但是很长时间不活跃,并且没有实行本规第7条的情况下,本社拥有权力开除。
9.面对他人的挑衅或者辱骂行为,不用搭理他们,倘若本社成员与他人争吵,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按照本规第2条执行,也可以劝告本社成员退出争吵,和他人的争吵不仅毫无意义,而且浪费时间。
10.本社成员不得强行要求本社其他成员,一旦破坏到了团结和睦,可以视情况按照本规第3条执行。
11.本社成员如果有了负面情绪,在不触及本规第2条第3条第10条的情况下,其他成员有义务去帮助他。
12.修改本规的方案可以随时提出,超过一半的社员同意就可通过,三天内没有表决自动视为同意,实行本规第7条的社员自动视为弃权。
13.所有的社员都具备发言权,提议权,退出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所有外来人士都具备发言权和加入权。
15.开除的社员不得再次加入本社。
16.本社所有的文学作品都不得添加反动信息,过量淫秽信息,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本社会进行删帖处理并予以警告,屡教不改者逐出。
17.其他文学社或者工作室来友好外交,本社随时欢迎。
18.本规必须在本吧内置顶,同样置顶的还有最新一期的工作报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3-17 22:05回复
    @CBDF123 社长同志请在此楼回复楼签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3-1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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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泡的小鲨鱼 副社长同志请在此楼回复楼签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3-17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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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iteyBsunny 美珍子小姐(副社长)请在此楼回复楼签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3-1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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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雅的泪 主管同志请在此楼回复楼签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3-1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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