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近七旬的余某,身患帕金森,脑梗等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然而一桩因财产继承诉讼使得老人更加雪上加霜,度日如年。首善之区的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一纸裁决,维持了老人丧夫后被继子女逐出家门的现状。余某与昭某1987年均二婚成婚,2014年昭某过世后,其与原配生育的子女将后妈余某驱逐出家门,该房由昭余夫妇自1987年一直共同承租相依居住其中,并于 2012年以房改房方式购置。余某服侍昭某多年至其病故;现余某自己重病缠身,非但得不到继子女照顾,反而遭其逐出家门,继子女霸占了无遗嘱界定的房产,继母陷入居无定所的悲惨状况。
法院受理诉讼后,其中某法官通过偷换概念、歪曲事实、擅改审理程序等方法,助成了继子女将继母逐出家门、令其无家可归的法定事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5)丰民初字第01385号民事判决)。老人寄居友人家中渴求懂法通法的高人指点,求得晚年能够偏安一隅、度完余生。
法院受理诉讼后,其中某法官通过偷换概念、歪曲事实、擅改审理程序等方法,助成了继子女将继母逐出家门、令其无家可归的法定事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5)丰民初字第01385号民事判决)。老人寄居友人家中渴求懂法通法的高人指点,求得晚年能够偏安一隅、度完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