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汾阳市公安局刑侦三中队将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那某抓获,在后续的讯问工作中,其百般抵赖,只供述其被抓现行的盗窃案一起,针对犯罪嫌疑人多次服刑,反讯问能力较强,但其活动轨迹显示其多次出现在市区中华街一带的事实,民警认定其作案绝不止一起,并果断将中华街附近居民家中财物被盗案件与那某盗窃案并案侦查。
经全力工作,办案民警发现:受害人蔡某家中财物被盗的钱款与犯罪嫌疑人身上扣押钱款都为最新款百元面值人民币,同时受害人曾将该钱于被盗前发布于微信朋友圈,朋友圈中照片清晰显示钱款的冠子号与犯罪嫌疑人身上被扣押钱款冠子号一致,对此民警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那某,但其在铁的证据面前该仍负隅顽抗,辩称钱是其从运城市一工厂领取到的工资,办案民警遂与运城警方联系,经当地警方协助证实犯罪嫌疑人从未在当地工厂工作。在各种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那某终于交待了其流串盗窃的犯罪事实。
2016年3月14日,该队依法将追回的六千余元赃款返还给了受害人蔡某。蔡某激动地表示从未想过钱款会失而复得,连声感谢公安机关,并于3月15日将写有“人民警察,百姓爱戴”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
经全力工作,办案民警发现:受害人蔡某家中财物被盗的钱款与犯罪嫌疑人身上扣押钱款都为最新款百元面值人民币,同时受害人曾将该钱于被盗前发布于微信朋友圈,朋友圈中照片清晰显示钱款的冠子号与犯罪嫌疑人身上被扣押钱款冠子号一致,对此民警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那某,但其在铁的证据面前该仍负隅顽抗,辩称钱是其从运城市一工厂领取到的工资,办案民警遂与运城警方联系,经当地警方协助证实犯罪嫌疑人从未在当地工厂工作。在各种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那某终于交待了其流串盗窃的犯罪事实。
2016年3月14日,该队依法将追回的六千余元赃款返还给了受害人蔡某。蔡某激动地表示从未想过钱款会失而复得,连声感谢公安机关,并于3月15日将写有“人民警察,百姓爱戴”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