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马吧 关注:1,341贴子:2,484
  • 0回复贴,共1

赛马产业管理(二)比赛通则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比赛通则
一、参赛马匹
参赛马匹必须是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查和报名参赛的马匹。
二、马匹年龄
参赛距离1600以下的马匹必须年满3周岁,纯血马匹实际年龄应满2周岁。参赛距离1600以上的马匹必须年满四周岁。参赛距离5000米以及更长距离的参赛马匹必须年满5周岁。
三、马匹性别
不限制性别,但公马不得扰乱比赛正常进行,否则裁判长有权现场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马匹品种
按各次赛会规程规定进行。
五、参赛马匹必须装钉蹄铁。
六、参赛马匹必须经过条件,保证不扰乱赛场正常持续,否则取消马匹比赛资格。
七、马匹报道
参赛马匹运到赛场后,由参赛队或个人向大会组委会报到,提交清单和中国马术协会给没匹马匹颁发的马匹护照以及以往的竞赛成绩。
八、报到6日内,或赛前两日,由大会组委主持,有大会组委会兽医参加,对马匹进行检查,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准后才有资格参赛。
九、经核准的马匹如果发病(流鼻血、跛行及其他意外伤病等)时,必须提交大会兽医出具的诊断证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才能退出比赛。马匹一旦进闸,开闸令一经发出,马匹即被视为已经参赛,不能退出。
十、已经报名的马匹如需要更换,必须距当日第一场比赛开始24小时(含24小时)以前向组委会申请,马匹因伤病需要更换时,须提交大会兽医诊断证明。因其他原因需书面申请理由,经组委会批准后才能更换。更换马匹的决定应及时由组委会向参赛队的观众公布,公布后更换之后马匹方可参赛。
十一、赛前24小时以内和通过预赛进入决赛的马匹,因故退出比赛者按弃权处,不得更换马匹。马匹退出比赛应及时公布,通告各参赛队和观众。
十二、替换后用的马匹必须是已经经过正式报名考,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负荷参赛资格的备用马匹。其它马匹一律无资格替换。每个代表队可以报名的备用马匹应按赛会关规程规定执行。
十三、凡马匹参赛时必须于鞍下佩戴赛会规定和提供的号码布,其号码为该马参赛的闸位号由裁判委员会主持当众抽签决定。
十四、如果有马匹在距比赛开始24小时以前退出比赛,其后续马已确定的号码依序前移,其替换马的号码排于该场最后。若赛前24小时内,有马匹退出比赛不准替换马匹时,则该号码空缺。
十五、参赛马匹必须仪容整洁,严禁鬃尾过长,马体肮脏,浅毛色马及有白章马匹必须注意,以免影响观瞻。
十六、马匹参赛时,不允许无鞍骑乘,一律装配经中国马术协会指定或认可的全套鞍具,包括鞍、勒、鞍垫、肚带、镫及镫革。鞍勒种类不限。马体佩戴其他装备,包括、兜尾、安全肚带(保险带)。低头革以及其他饰物自便,以不妨碍马匹视线、呼吸和运动为原则。
十七、同一项目运动每人一匹马,每马一个赛日只能参赛一场。
十八、凡因流鼻血、腹泻、跛行等原因退出比赛的马匹,经治疗痊愈后,必须经过大会兽医检查,确定批准后,才可以再次参赛。
十九、参赛运动员性别不限,赛前年龄必须满15周岁。


IP属地:内蒙古1楼2016-04-06 00: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