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流程
为了使本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致公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现将党员发展程序规定如下:
一、凡符合本党发展范围和条件的申请人,须向本党当地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和个人简历。
二、本党相关组织负责人或指定联系人须与申请人进行认真的谈话,介绍本党章程、党史及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基本知识,并了解其政治态度。发展前,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三、对发展对象的考察,由本党组织向其所在单位中共组织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填写《中国致公党入党申请人情况调查表》。
四、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本党组织发给入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请两名了解其情况的党员作为介绍人,并在入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五、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通过,并在入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设区的市级或以上组织批准。必要时,中央和省级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六、经设区的市级或以上组织批准,并在入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请人即成为本党党员,党龄从批准之日起计算。
七、入党申请批准后,由批准组织向新党员发入党通知书,向支部通知审批结果,向其所在单位中共组织或其档案所在单位发送其入党证明。同时,逐级呈报中央备案。
八、中央和省级委员会直接吸收党员,按组织程序逐级将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函转入基层支部。
九、支部在受到批准同意结果或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函后应及时通知新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并从批准月起收取党费。
十、各级地方组织须及时举办新党员培训班,进行党章、党史、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基本知识教育。
为了使本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致公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现将党员发展程序规定如下:
一、凡符合本党发展范围和条件的申请人,须向本党当地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和个人简历。
二、本党相关组织负责人或指定联系人须与申请人进行认真的谈话,介绍本党章程、党史及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基本知识,并了解其政治态度。发展前,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三、对发展对象的考察,由本党组织向其所在单位中共组织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填写《中国致公党入党申请人情况调查表》。
四、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本党组织发给入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请两名了解其情况的党员作为介绍人,并在入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五、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通过,并在入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设区的市级或以上组织批准。必要时,中央和省级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六、经设区的市级或以上组织批准,并在入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请人即成为本党党员,党龄从批准之日起计算。
七、入党申请批准后,由批准组织向新党员发入党通知书,向支部通知审批结果,向其所在单位中共组织或其档案所在单位发送其入党证明。同时,逐级呈报中央备案。
八、中央和省级委员会直接吸收党员,按组织程序逐级将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函转入基层支部。
九、支部在受到批准同意结果或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函后应及时通知新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并从批准月起收取党费。
十、各级地方组织须及时举办新党员培训班,进行党章、党史、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基本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