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石首市长江石首段境内全面开展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检查涉及全市长江沿线的所有排污口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任务包括摸清排污口数量、排放时段、排放总量以及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等。
此次专项检查,市环保部门将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加大对向长江排污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执法监管,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尤其加强水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私设暗管偷排的,利用渗井、渗坑等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水的,将严格依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要求,实行“顶格处罚”,并进行媒体曝光。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各地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落实执法责任,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督企督政,同步追责。
此次专项检查,市环保部门将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加大对向长江排污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执法监管,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尤其加强水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私设暗管偷排的,利用渗井、渗坑等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水的,将严格依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要求,实行“顶格处罚”,并进行媒体曝光。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各地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落实执法责任,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督企督政,同步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