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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英文原版的《漫长的告别》,不知为何要这样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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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线句为什么要翻译成:从他的眼睛就就能看出他已经醉的一塌糊涂。???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4-22 00:26回复
    你是词典问题,不是翻译问题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4-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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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还真是翻译错了。前一句说他头发白骨色 似乎是像用石膏染到了发际线。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4-22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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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上下文里,plastered应当是“(烂)醉”的意思,to the hairline应该是程度上的加强,类似于“武装到牙齿”这种表达。plaster本身确实也有“涂石膏”的意思,而石膏又是白的。因此这里也可能会被理解成“(头发)到发际线都是白的”,但是这种理解在意义上不通:你能够从眼睛中看出一个人是否烂醉,但是你如何能从眼睛中看出发际线的颜色呢?所以,这里的翻译应当是准确的。


        6楼2016-04-22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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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认为他的白头发是染上去的,人家年轻英俊潇洒,怎么可能是白色的呢?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4-2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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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难…~…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04-2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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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从他都眼睛看出他那被躺平的发际线


              IP属地:美国12楼2016-04-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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