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越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流动负债:短期负债也叫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即是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
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其他直接支出。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共同费用和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称为净利润。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亦称会计假设,包括: (1)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 (3)会计分期 (4)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又称为会计实体或会计个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它为会计工作规定了活动的空间范围。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按照既定的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清算。
会计分期:是将会计主体连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的划分为若干个连续、等分期间,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 计主体的经营情况。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开展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它是建立在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基础上的,是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准绳。包括: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等。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为依据,如实的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会计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而不是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可比性原则:又称为统一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对不同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和汇总。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权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
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持谨慎态度,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会计方法:指从事会计工作所使用的各种技术方法,一般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和会计检查方法。其中会计核算方法是会计方法中最基本的方法。
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设置账户、复式记账 、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分析利用。
复式记账:是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核对,查明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结算款项的实有数额,确定其账面结存数额和实际结存数额是否一致,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专门方法。
会计恒等式:是指各个会计要素在总额上必须相等的一种关系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会计科目:是根据会计恒等式的要求和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设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