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主、客场确定的办法
(一)第一轮比赛:抽签确定主场。主场应是向社会公共开放、有公共看台的体育场,具有符合足球竞赛条件的基本功能区和功能房,同时符合比较安全的安保条件。可以是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主场最终是否适合举办中国足协杯赛,由中国足协在检查工作中予以认定。在主场确定的同时,应同时备有不低于中乙联赛体育场标准的备用体育场。
(二) 第二轮至第五轮比赛:联赛总排名在后的俱乐部优先选择在本方主场进行比赛。
(三)半决赛和决赛:对阵双方主、客场的确定原则为:依据联赛等级高低和同级联赛上赛季排名情况进行,排名靠前的先主后客,排名靠后的则先客后主。
(四) 如有俱乐部未明确上报主场或上报主场不符合要求(上报主场必须符合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中乙联赛体育场标准)或无法完成电视转播、商务展示等重要承办条件,则失去选择主场的机会,比赛将在对方主场进行。
(五) 因参赛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比赛,中国足协有权对赛程做出更改。
客场,此话题可以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