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海坨房地产公司管理者:企业做大了,跑得快更要诚信第一!我们是原乡的老业主,出于信任与认可我们很多人又选择了海坨,但是这刚刚是1.1期,你们就开使了如此失信的行为。1、1.1期房屋实测面积缩水较大,按规定上下不得超百分之三,现在房屋实际面积减少超过了百分之三,经协商我们也可以接受,购房款多退少补就好了。但开房偷换概念、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只退超出百分之三以上的部分,而百分之三的缩水不补偿。这显然是无理的,明显违反规定的。2、2018年10月底交房,已过期无说法。延期是要补偿的。而打电话问销售,居然答复由酒店收房,不用业主收房,启有此理!3、1.1期在购买时约定10月底交房后,交酒店经营运营,业主获相应的运营收益。现在因酒店、雪场、商业建设没到位,销售称要推迟到明年5月开始运营。那么,这7个月延期运营完全是开发进度造成的,又如何补偿业主呢?!开发商出来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