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生前确曾与人打过著作权的官司。根据千龙网在《杨绛同事披露受“欺负”内幕》这篇报道所讲,1997年5月31日,杨绛、钱钟书致信给国家版权局,指出:“大连出版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于1995年11月擅自将我们的私人诗函、墨迹、照片等,连同其他记载失实的报道,编成《记钱钟书先生》一书”是对他们著作权、肖像权的严重侵害,请求国家版权局予以保护。杨绛和钱钟书对《记钱钟书先生》的评价是:“格调低下,文字粗俗,其所收罗之多篇报道内容失实,不知所云,甚至无中生有,恶意中伤。”在千龙网的那篇报道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李洪岩和大连图书馆的范旭伦以及另一名编者范旭仑,都大吐了一番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