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里这两天吵得挺火的,简单说下这个概念。
从文意解析的角度而言,“歧”指差异化、区别化,“视”指看并形成观点和态度,连贯起来就是差异化看待。“看待”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一是看,二是待。就歧视的构成要件而言,除了主观方面的差异化观点,更强调客观方面的不利益。比如《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中界定:“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有关成员在同雇主代表组织或工人代表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磋商后可能确定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其他区别、排斥或特惠”,也是歧视。“这一公约中将就业领域中的歧视很明确地定义在了基于客观、具有延续性的身份背景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减损的不利益范畴上。
由此,歧视是由主观上的基于客观可延续的个人背景而产生区别性看法和客观上的基于该看法减损该对象的社会资源分配导致其利益受损这两个要件构成。其中后者是核心要件。
举个栗子,我很厌恶我的一个部下,但我在工作中涉及到提供机遇时对他一视同仁,甚至偶尔还因为他的工作才干而有所优待。很明显,我对他的感官并不构成广义的“歧视”(除去基于客观可延续的个人背景这一点),你可以说我对他有“偏见”或者“成见”,但这不是“歧视”。偏见和歧视的差别就在于是否有基于态度进一步产生的不利益行为。
那么回到这两天大家讨论的话题,给女司机设立更大的专属车位是不是对女性的“歧视”呢?
答案是,尽管这一行为的基础是社会上对女司机的“偏见”,且确实涉及社会资源分配,但由于最终结果是女性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这不是对女性的“歧视”,相反,这是对女性的“特惠”。这一分配本身是对于女性的额外授权,而权利是自由支配可抛弃的,女司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这份来自社会“自作多情”的好意,可以自由选择是与男司机享受平等待遇还是享受专属的特惠待遇。待遇上享有特权,且特权可抛弃,这绝不是什么所谓的“歧视”——尽管这一授权来自于操淡的社会偏见。
所以这个车位问题就不是歧视了对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从概念角度,这种车位的设定是来自于对两性的差异化看法,并导致了男性在车位资源上不得不面临更紧张的状态——尽管它同样来自于操淡的社会偏见以及由此引发的所谓结果正义的授权。所以它是歧视,但不是针对女性的。
以上是来自一个平权主义者的解读。
从文意解析的角度而言,“歧”指差异化、区别化,“视”指看并形成观点和态度,连贯起来就是差异化看待。“看待”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一是看,二是待。就歧视的构成要件而言,除了主观方面的差异化观点,更强调客观方面的不利益。比如《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中界定:“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有关成员在同雇主代表组织或工人代表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磋商后可能确定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其他区别、排斥或特惠”,也是歧视。“这一公约中将就业领域中的歧视很明确地定义在了基于客观、具有延续性的身份背景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减损的不利益范畴上。
由此,歧视是由主观上的基于客观可延续的个人背景而产生区别性看法和客观上的基于该看法减损该对象的社会资源分配导致其利益受损这两个要件构成。其中后者是核心要件。
举个栗子,我很厌恶我的一个部下,但我在工作中涉及到提供机遇时对他一视同仁,甚至偶尔还因为他的工作才干而有所优待。很明显,我对他的感官并不构成广义的“歧视”(除去基于客观可延续的个人背景这一点),你可以说我对他有“偏见”或者“成见”,但这不是“歧视”。偏见和歧视的差别就在于是否有基于态度进一步产生的不利益行为。
那么回到这两天大家讨论的话题,给女司机设立更大的专属车位是不是对女性的“歧视”呢?
答案是,尽管这一行为的基础是社会上对女司机的“偏见”,且确实涉及社会资源分配,但由于最终结果是女性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这不是对女性的“歧视”,相反,这是对女性的“特惠”。这一分配本身是对于女性的额外授权,而权利是自由支配可抛弃的,女司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这份来自社会“自作多情”的好意,可以自由选择是与男司机享受平等待遇还是享受专属的特惠待遇。待遇上享有特权,且特权可抛弃,这绝不是什么所谓的“歧视”——尽管这一授权来自于操淡的社会偏见。
所以这个车位问题就不是歧视了对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从概念角度,这种车位的设定是来自于对两性的差异化看法,并导致了男性在车位资源上不得不面临更紧张的状态——尽管它同样来自于操淡的社会偏见以及由此引发的所谓结果正义的授权。所以它是歧视,但不是针对女性的。
以上是来自一个平权主义者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