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诗………以《四十二章经》与《黄庭经》分别代表佛、道两教,表现淡薄名利,不慕功名的从容闲适。本意是好的,但是如此使用,往往会显得混乱,普通人写东西可以借鉴佛道思想,都只是以意象言心境而已,若是没有对佛道的研究与感悟,很难写得出深入人心的东西的,楼主这里如此用,偏宽,窃以为反而流俗了,道家多无为自然,专写一家反而更能显得楼主心境!楼上有人说“黄庭”与“功名”冲突,这里我倒是不以为然,二者之间反而可以相互反衬,突出主题!最后以景结尾也未尝不可,只要意思顺畅,自然而然以写景结尾,反而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切景语皆情语嘛。拙见,体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