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反行为”
瞒产私分,是指农民及所在的生产组织,在国家收购粮食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产量,以获得更多粮食或其他农产品自由支配。
据调查,早在1957年,浙江“吴兴县塘南乡286个小队中,除48个小队是自觉报实的外,其他238个小队都瞒报产量,这些瞒产队占总小队数的82%。而塘甸乡情况更为严重。全乡23个高级社222个小队,每个社队都有隐瞒产量行为”。又例如,湖北省麻城县则“搞出了私分和干部多占的粮食1969万斤”,其中该县“白杲公社星火一队报出瞒产50万斤粮食”。诸如此类的瞒产私分,数不胜数。
历史学家高王凌曾在全国多个地方调查过人民公社时代的“瞒产私分”现象,他称之为农民的“反行为”,可以理解为农民对人民公社某种程度的“抵抗”,但又不是完全的抵抗。更大程度上,只是集体化下对缺粮恐惧的一种自卫反应。从高王凌的调查中,可以总结出这些“反行为”具体有哪些形式。
瞒产私分,是指农民及所在的生产组织,在国家收购粮食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产量,以获得更多粮食或其他农产品自由支配。
据调查,早在1957年,浙江“吴兴县塘南乡286个小队中,除48个小队是自觉报实的外,其他238个小队都瞒报产量,这些瞒产队占总小队数的82%。而塘甸乡情况更为严重。全乡23个高级社222个小队,每个社队都有隐瞒产量行为”。又例如,湖北省麻城县则“搞出了私分和干部多占的粮食1969万斤”,其中该县“白杲公社星火一队报出瞒产50万斤粮食”。诸如此类的瞒产私分,数不胜数。
历史学家高王凌曾在全国多个地方调查过人民公社时代的“瞒产私分”现象,他称之为农民的“反行为”,可以理解为农民对人民公社某种程度的“抵抗”,但又不是完全的抵抗。更大程度上,只是集体化下对缺粮恐惧的一种自卫反应。从高王凌的调查中,可以总结出这些“反行为”具体有哪些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