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农场学校 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上级要求及农场教育实际,现将小学一年级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居住在七星农场辖区及局直地区,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或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即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聋哑儿童,可以到学校随班就读)。
二、招生人数:七星一中270人,七星二中225人,额满为止。
三、录取办法:按以下顺序招生
㈠ 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B区、C区(包括父母一方已调入七星农场所属单位、驻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㈡ 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A区(包括父母一方已调入管局所属单位、驻局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㈢ 非七星社区户籍人员子女。
四、报名地点:七星一中,电话:5867008
七星二中,电话:5802832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
㈠ 2016年7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七星农场电视台、七星农场教育科网站及七星一中、二中、七星中心幼儿园及相关民办园)。
㈡ 2016年8月25日,报名时间仅限7:30—11:00
受理报名:只受理家长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B、C区(包括父、母或一方已调入场直单位工作、驻场单位工作的子女)的学生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5日13:30—16:00,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名材料,合格者予以录取。下午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空余学位。
㈢ 2016年8月26日,报名时间仅限7:30—11:00
受理报名:只受理家长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A区(驻局单位工作的子女)的学生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6日13:30—16:00,招生工作小组对8月26日上午受理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合格人数没有超过8月25日下午17:00公示的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合格人数超过8月25日下午17:00公示的空余学位,则组织家长现场抓阄,通过抓阄方式决定学生是否取得学位。家长不参加抓阄者视为放弃入学机会。没有取得学位的返还报名材料,以便不影响到其他学校报名。下午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空余学位。如果招生名额已满,则招生工作结束,如仍有空余学位,继续进行招生工作。
㈣ 2016年8月27日,报名时间仅限7:30—11:00。
受理报名:只受理因局直子弟学校抓阄没有抓到学位的农垦七星社区B、C区户籍的学生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下午审核并于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空余学位。如果招生名额已满,则招生工作结束,如仍有空余学位,继续进行招生工作。
㈤ 2016年8月27日,报名时间仅限13:30—16:00。
受理报名:只受理非七星社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报名时家长须持户口簿原件、所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当地的房产证件)、务工证明(或务工证、工商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等)。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7日下午16:00,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名材料,下午17:00公示合格的报名名单及人数。
2016年8月28日7:30—11:00,报名合格人数没有超过8月27日公示的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合格人数超过8月27日公示的空余学位,则组织所有8月27日下午报名合格者家长现场抓阄,通过抓阄确定学生是否取得学位。不参加抓阄者视为自行放弃就学机会。抓阄现场邀请上级相关部门及公证部门参加。没有取得学位的返还报名材料,以便不影响到其他学校报名。下午15:00公示录取结果。
六、其他:
㈠ 在指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报名,不需提前排队。
㈡ 对驻局、场单位工作的子女报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有法人签字的单位证明(证明中体现儿童监护人确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加盖公章)。
㈢对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对空出的学位不再补录。
㈣ 对不按招生要求同一时间在两所学校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安排到有空余学位较多的学校就读。
㈤ 对未被学校录取的儿童,限于2016年8月28日15:00—16:30,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政策,妥善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入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视为自行放弃在建三江局直地区入学机会。
真诚欢迎您的子女到我场学校入学!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谢谢!
咨询电话:5802837 七星农场教育科值班室
监督电话:5715902 七星农场教育科
5794247 七星农场纪委监察科
5710382 建三江管局教育局
七星农场招生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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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要求及农场教育实际,现将小学一年级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居住在七星农场辖区及局直地区,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或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即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聋哑儿童,可以到学校随班就读)。
二、招生人数:七星一中270人,七星二中225人,额满为止。
三、录取办法:按以下顺序招生
㈠ 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B区、C区(包括父母一方已调入七星农场所属单位、驻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㈡ 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A区(包括父母一方已调入管局所属单位、驻局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㈢ 非七星社区户籍人员子女。
四、报名地点:七星一中,电话:5867008
七星二中,电话:5802832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
㈠ 2016年7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七星农场电视台、七星农场教育科网站及七星一中、二中、七星中心幼儿园及相关民办园)。
㈡ 2016年8月25日,报名时间仅限7:30—11:00
受理报名:只受理家长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B、C区(包括父、母或一方已调入场直单位工作、驻场单位工作的子女)的学生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5日13:30—16:00,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名材料,合格者予以录取。下午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空余学位。
㈢ 2016年8月26日,报名时间仅限7:30—11:00
受理报名:只受理家长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A区(驻局单位工作的子女)的学生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6日13:30—16:00,招生工作小组对8月26日上午受理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合格人数没有超过8月25日下午17:00公示的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合格人数超过8月25日下午17:00公示的空余学位,则组织家长现场抓阄,通过抓阄方式决定学生是否取得学位。家长不参加抓阄者视为放弃入学机会。没有取得学位的返还报名材料,以便不影响到其他学校报名。下午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空余学位。如果招生名额已满,则招生工作结束,如仍有空余学位,继续进行招生工作。
㈣ 2016年8月27日,报名时间仅限7:30—11:00。
受理报名:只受理因局直子弟学校抓阄没有抓到学位的农垦七星社区B、C区户籍的学生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下午审核并于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空余学位。如果招生名额已满,则招生工作结束,如仍有空余学位,继续进行招生工作。
㈤ 2016年8月27日,报名时间仅限13:30—16:00。
受理报名:只受理非七星社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报名时家长须持户口簿原件、所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当地的房产证件)、务工证明(或务工证、工商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等)。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7日下午16:00,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名材料,下午17:00公示合格的报名名单及人数。
2016年8月28日7:30—11:00,报名合格人数没有超过8月27日公示的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合格人数超过8月27日公示的空余学位,则组织所有8月27日下午报名合格者家长现场抓阄,通过抓阄确定学生是否取得学位。不参加抓阄者视为自行放弃就学机会。抓阄现场邀请上级相关部门及公证部门参加。没有取得学位的返还报名材料,以便不影响到其他学校报名。下午15:00公示录取结果。
六、其他:
㈠ 在指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报名,不需提前排队。
㈡ 对驻局、场单位工作的子女报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有法人签字的单位证明(证明中体现儿童监护人确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加盖公章)。
㈢对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对空出的学位不再补录。
㈣ 对不按招生要求同一时间在两所学校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安排到有空余学位较多的学校就读。
㈤ 对未被学校录取的儿童,限于2016年8月28日15:00—16:30,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政策,妥善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入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视为自行放弃在建三江局直地区入学机会。
真诚欢迎您的子女到我场学校入学!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谢谢!
咨询电话:5802837 七星农场教育科值班室
监督电话:5715902 七星农场教育科
5794247 七星农场纪委监察科
5710382 建三江管局教育局
七星农场招生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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