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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同时缴纳社保,是否可累计年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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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但是我们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呢?
  需要申请跨省准入。
  1.在原参保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原参保地建立的可认定参保人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
  3.需与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调入人员还需要提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保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调入手续。(各地的政策略有不同)[图片]广州分公司
吴s 13688855500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8-19 15: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