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和朋友一起去打暑假工,在一家咖啡厅当服务员,去的时候老板说我们暑假干寒假也必须来干,到时候要扣我们200工资,等到我们寒假回来干才给我们。我朋友表示不一定寒假会干,我直接说不大可能,毕竟寒假太短了,然后她还是同意我们在那儿干(估计太缺人),之后我打工了大概一个月半,我同学打工了两个月,然而今天结算工资的时候发现我们还是被扣了200。现在打算去找黑心老板理论,这相当于无形绑架阿qwq(宝宝心里苦)
请问下师兄师姐,为了延长劳动者工作期限强行扣除工资算犯法行为吗?有侵犯劳动者权益吗?而且,他要求我们寒假至少干一个月,不然也不给工资,这个外省的我也完全没办法啊,来回都要花上一天,我怎么可能打一个月工!!?
请问下师兄师姐,为了延长劳动者工作期限强行扣除工资算犯法行为吗?有侵犯劳动者权益吗?而且,他要求我们寒假至少干一个月,不然也不给工资,这个外省的我也完全没办法啊,来回都要花上一天,我怎么可能打一个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