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门面租给了人家,当时合同写着每年按百分之二十五的租金递增,写明了租赁期间不能转让,可是那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门面给转让租给别人了,四年合同今年二月份到期的,二月的时候我去找他的时他说他装修花了不少钱这些的,于是我想想也是也就没和他说这个问题,然后他说这房子现在他和人家签了合同租到年底也就是今年十二月份,让我通融一下,我也同意了,我叫他先把到十二月份的房租给我,他说他生病去医院看病了再医保报销拿给我,我太善良了也同意,可是一直到现在他都脱着不把钱给我,打电话他要么不接,要么说没钱,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