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三号,作为小学同学房产纠纷的代理人,我坐在了青岛市北区法院民二厅庭的座位上。同学的弟弟是公职人员,本身就有三套房子,无论经济状况,社会福利方面都比我同学强。但利益的驱使,金钱的欲望,让他弟弟对老母亲去世留下的,并且留有遗嘱,(未公证))唯一的一间只有九平方米的房子起了占有欲。亲情,在金钱面前再一次的显示出了它的苍白无力!房子是什么?它就是一个休息和睡觉的地方,还能有什么别的用途吗?谁死了能把它带走?改开三十年,中国人变的越来越以金钱为上,亲情相对而言也变的越来越淡。多少人利欲熏心,为了房子,为了钱,和父母对薄公堂,借以填满自己对金钱,房产的欲望。今天的庭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