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广州吧页面发布组织、招募人数达8人(含)以上公益活动以外的线下户内外活动。
2、发贴招募的楼主为活动组织者及联系人,向所有参与该活动的吧友负责。楼主不得以其非实际组织者为由对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抗辩。
3、活动组织者须为本吧10级(含)以上非黑名单用户。其中对与组织活动场所为酒吧、KTV的,组织者须为本吧12级以上(含)且发帖量1.0万以上的非黑名单用户。对于同一活动的所有招募、取消通知、现场直播和活动回顾贴,以及本规定下述内容,须由同一组织者发布。借用或由其它用户代发的贴无效,该帖作删除处理。
4、组织者应于活动开始48小时之前发布招募贴;招募贴发出后又取消活动的,应在活动开始24小时之前发布取消活动通知;正常举行的活动,组织者必须于活动后24小时内发布活动回顾。对出招募贴后无特殊原因取消,或者多次取消活动者,作封禁并拉入黑名单处理。
5、活动招募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对于组织者因内容缺失拒不补充或重发的,作全贴删除、楼主10天封禁处理:
(1)起始日期、时间,结束日期、时间;
(2)活动地点(必须有地图截图);
(3)活动内容及流程;
(4)报名方式;
(5)预计活动人数,是否设人数上限,是否接受空降;
(6)预计活动总费用;
(7)参与者个人应缴纳费用;
(8)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9)详细缴费方式;
(10)集中地点(必须有地图截图,并明确标示出附近公交点、路径);
(11)注意事项;
(12)楼主以往所组织活动的链接、照片;
6、组织预收费、现场收费后活动的,组织者应提前踩点并知晓活动所需费用总额,对参与活动的吧友只允许一次性收取活动经费。不得在活动招募发起后,在同样活动内容范围内向吧友多次征收费用。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因临时改变活动内容、延长活动时间等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需经全体参与吧友同意后收取。
7、活动场所为酒吧、KTV的活动,组织者发布招募贴后必须在同一贴内艾特全体大吧主。组织者不得选择与前一次内于广吧发布同类型活动相同的品牌场所,且不得选择与前二次内同类型活动相同地点。其它类型的活动不受本条款限制。
8、活动招募已经发布而又需取消的,应发布取消通知。通知贴内应包含但不限于原活动日期、时间、地点、内容及取消原因。对已作预收款的活动,须含已收款费用总额、已退还费用数、尚未退还数、尚未退还吧友名单,以及最后退还费用的截至时点。
9、活动进行中,组织者可视乎需要及时发布现场情况与吧友互动。组织者可向大吧主申请置顶成为直播贴,但须至少每15分钟更新发布现场情况直至活动结束。
10、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于规定时间内另开贴发布活动回顾,并且在贴内艾特全体大吧。活动回顾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对于组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贴或拒不发贴的,作封禁并拉入黑名单处理:
(1)活动实际参与人数、实际支付费用人数;
(2)费用总额及支出明细单;
(3)费用相关单据的照片;
(4)组织者利得或损失总额;
(5)活动现场照片、成员合照,照片描述等(不少于3张);
11、活动场所为酒吧、KTV的活动,费用总额由合法支出单据照片内数额的合计组成。不能提供单据照片的,不得计入费用总额。合法单据的说明:机打小票消费单、机打发票属于合法单据。其它如手写消费清单、事后文字描述、手写发票、定额发票、收据、日期时间明显不符的小票、没有盖章的机打发票等均属违法,其数额不得计入费用总额。组织者提供虚构、伪造、变造单据虚增成本费用的,处循环封禁及拉入黑名单处理。其它类型的活动不受本条款限制。
12、对活动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组织者应于招募贴内陈述利得或损失的处理方式。因没有陈述或陈述不清而引起争议的,由组织者与发起争议吧友协商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则采取本规则处理。
(1)在发生利得的情况下,使用利得总额除以实际支付费用人数得出平均返还额。实际参与并支付对价的吧友,有权于活动回顾贴发布24小时内向提出组织者提出返还各自应有额度的请求,组织者拒绝返还的作封禁并拉入黑名单处理。参与吧友在活动回顾贴发布24小时内并无返还请求,或在24小时之后再提出的返还请求属无效请求,该吧友剩余利得归活动组织者所有。
(2)在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使用损失总额除以实际支付费用人数得出平均损失额。除参与吧友自愿向组织者补足各自损失份额外,组织者无权要求各参与吧友必须补足损失额。
(3)因活动消费而产生的积分、优惠券等,由组织者支配。
13、参与活动的吧友可以于活动回顾贴内向活动组织者作出评价、提出疑问、提出意见建议。活动组织者应主动并以友善态度回复参与者所提出的疑问、意见建议,对吧友反映活动所存在问题应予以重视和及时作出纠正。组织者以及其任何相关人员,以嘲笑、戏谑、讽刺、影射等口吻回复吧友提出意见的,作封禁10天处理。
2、发贴招募的楼主为活动组织者及联系人,向所有参与该活动的吧友负责。楼主不得以其非实际组织者为由对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抗辩。
3、活动组织者须为本吧10级(含)以上非黑名单用户。其中对与组织活动场所为酒吧、KTV的,组织者须为本吧12级以上(含)且发帖量1.0万以上的非黑名单用户。对于同一活动的所有招募、取消通知、现场直播和活动回顾贴,以及本规定下述内容,须由同一组织者发布。借用或由其它用户代发的贴无效,该帖作删除处理。
4、组织者应于活动开始48小时之前发布招募贴;招募贴发出后又取消活动的,应在活动开始24小时之前发布取消活动通知;正常举行的活动,组织者必须于活动后24小时内发布活动回顾。对出招募贴后无特殊原因取消,或者多次取消活动者,作封禁并拉入黑名单处理。
5、活动招募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对于组织者因内容缺失拒不补充或重发的,作全贴删除、楼主10天封禁处理:
(1)起始日期、时间,结束日期、时间;
(2)活动地点(必须有地图截图);
(3)活动内容及流程;
(4)报名方式;
(5)预计活动人数,是否设人数上限,是否接受空降;
(6)预计活动总费用;
(7)参与者个人应缴纳费用;
(8)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9)详细缴费方式;
(10)集中地点(必须有地图截图,并明确标示出附近公交点、路径);
(11)注意事项;
(12)楼主以往所组织活动的链接、照片;
6、组织预收费、现场收费后活动的,组织者应提前踩点并知晓活动所需费用总额,对参与活动的吧友只允许一次性收取活动经费。不得在活动招募发起后,在同样活动内容范围内向吧友多次征收费用。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因临时改变活动内容、延长活动时间等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需经全体参与吧友同意后收取。
7、活动场所为酒吧、KTV的活动,组织者发布招募贴后必须在同一贴内艾特全体大吧主。组织者不得选择与前一次内于广吧发布同类型活动相同的品牌场所,且不得选择与前二次内同类型活动相同地点。其它类型的活动不受本条款限制。
8、活动招募已经发布而又需取消的,应发布取消通知。通知贴内应包含但不限于原活动日期、时间、地点、内容及取消原因。对已作预收款的活动,须含已收款费用总额、已退还费用数、尚未退还数、尚未退还吧友名单,以及最后退还费用的截至时点。
9、活动进行中,组织者可视乎需要及时发布现场情况与吧友互动。组织者可向大吧主申请置顶成为直播贴,但须至少每15分钟更新发布现场情况直至活动结束。
10、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于规定时间内另开贴发布活动回顾,并且在贴内艾特全体大吧。活动回顾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对于组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贴或拒不发贴的,作封禁并拉入黑名单处理:
(1)活动实际参与人数、实际支付费用人数;
(2)费用总额及支出明细单;
(3)费用相关单据的照片;
(4)组织者利得或损失总额;
(5)活动现场照片、成员合照,照片描述等(不少于3张);
11、活动场所为酒吧、KTV的活动,费用总额由合法支出单据照片内数额的合计组成。不能提供单据照片的,不得计入费用总额。合法单据的说明:机打小票消费单、机打发票属于合法单据。其它如手写消费清单、事后文字描述、手写发票、定额发票、收据、日期时间明显不符的小票、没有盖章的机打发票等均属违法,其数额不得计入费用总额。组织者提供虚构、伪造、变造单据虚增成本费用的,处循环封禁及拉入黑名单处理。其它类型的活动不受本条款限制。
12、对活动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组织者应于招募贴内陈述利得或损失的处理方式。因没有陈述或陈述不清而引起争议的,由组织者与发起争议吧友协商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则采取本规则处理。
(1)在发生利得的情况下,使用利得总额除以实际支付费用人数得出平均返还额。实际参与并支付对价的吧友,有权于活动回顾贴发布24小时内向提出组织者提出返还各自应有额度的请求,组织者拒绝返还的作封禁并拉入黑名单处理。参与吧友在活动回顾贴发布24小时内并无返还请求,或在24小时之后再提出的返还请求属无效请求,该吧友剩余利得归活动组织者所有。
(2)在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使用损失总额除以实际支付费用人数得出平均损失额。除参与吧友自愿向组织者补足各自损失份额外,组织者无权要求各参与吧友必须补足损失额。
(3)因活动消费而产生的积分、优惠券等,由组织者支配。
13、参与活动的吧友可以于活动回顾贴内向活动组织者作出评价、提出疑问、提出意见建议。活动组织者应主动并以友善态度回复参与者所提出的疑问、意见建议,对吧友反映活动所存在问题应予以重视和及时作出纠正。组织者以及其任何相关人员,以嘲笑、戏谑、讽刺、影射等口吻回复吧友提出意见的,作封禁10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