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人生吧 关注:46,123贴子:451,549

<故事人生>虽然青春残酷,但遇见你后我开始相信爱情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6岁北方姑娘
脾气暴躁
坐标湖北
我的故事不好
只是想记录下来
对不起
以后相隔万里
余生不能陪你走下去了。


1楼2016-11-03 11:24回复
    第二次写这个故事,因为一些事,可能之后的半年后会去美国,所有的情感都不一样了,不变的是,我还是很喜欢他,似乎我这一辈子都要毁他手上了。


    2楼2016-11-03 11:26
    回复
      那么故事就开始了。
      遇见他是在高一的第一次月考中
      因为成绩差不多
      我们被分在了一个考场
      10月6号。
      我遇见他的第一天。
      他喜欢穿白色衬衫,
      那天考试也一样,
      看见他让我感觉整场考试都不紧张了。
      后来考试的时候偷偷的瞄了他几眼,
      答题时认真的样子真的好看极了。


      4楼2016-11-03 11:28
      回复
        和他聊天的时候我知道了他会偷着带手机来学校,我跟他说别带会被老师收的,学校管这事挺严的。后来阻止不了就跟他说那你小心点。可是后来还是被收了,怀疑是有人打小报告,因为收手机的时候是在寝室而通报批评的时候说是在教室收的。那个星期晚上他说他挺烦的,看着他那样我也好难受,虽然是隔着屏幕说的,但我能想象出他的难过。


        8楼2016-11-03 11:34
        回复
          他身边女孩特别多,常是一群群女孩围着他转,就连跑操的时候也有女孩站在男生跑的地方站在他身边陪他跑,他说那是他玩的好的,可我总有种感觉他们俩之后会在一起,后来想到这心里挺难受的,有种想哭的感觉,却又哭不出来.


          10楼2016-11-03 11:35
          回复
            那个女孩天天出现在他身边好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甚至有一天我还看见他们俩在一起吃饭。记得那时我买完饭后看见他们俩在一起还面对面吃饭,整碗饭我都没吃下去,直接走了,那时我超级难受,恨不得说以后再也不喜欢他了。可后来还是没出息的四处打听他的消息,走路时习惯性的往四周看希望能看见他。什么都不怕的女孩,第一次为了你受了委屈。你去陪你喜欢的人吧,因为这样至少你还能快乐.


            11楼2016-11-03 11:35
            回复
              我们开运动会了,就上个星期,我看他跑步了,看的特别心疼,四百米一直在冲刺后来过终点的时候感觉他整个人都要瘫了趴在朋友身上,当时真的特别难受可是自己没有立场去接近他给他一个拥抱。后来看他走到看台上坐了好久,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刚刚跟他聊天他说他特别想吐,特别心疼他有好几个项目,而我是志愿者 所以他特别精彩的一个项目我没有看见,好后悔,他说他听见了好多人叫他的名字才拼了命的跑,可是我不在那群人里。本来,报名志愿者就是为了看他比赛的,却阴阳差错的都掉了。后来我冒冒失失的从志愿者场地赶到比赛时,他们已经比完了。听他后来跟我说他进决赛了,我就特别开心


              12楼2016-11-03 11:36
              回复
                还有一件很尴尬的事.4×100米接力的时候我们班和他们班同时进行比赛,我看见他了就给他喊加油,有可能男神没听到吧...重要的是,我们老班听到了!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我并不知道老班知道了!!!男神比赛完后我玩的好的跟我说,刚刚老班一脸疑惑的看着我。exm?我刚刚喊啥了???


                13楼2016-11-03 11:37
                回复
                  最近下雨不宜出行,每次出门都会看见男神...不,这简直就叫我作死.闲的没事干玩外跑干嘛...(不是为了看男神么...)最近天天看见他。吃饭的时候看见他,他就做我旁边的旁边,打电话的时候看见他,他就站我旁边打电话,而且他还天天到我们班门口蹲点打听我,我都不好意思回教室了...而且天天在走廊遇见他(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下雨天不宜出行这是真理。


                  14楼2016-11-03 11:38
                  回复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他 刚刚把他的备注改成了四海潮生 因为之前看过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有六十亿人口 但某个瞬间 只这个人 就能敌过千军万马 四海潮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句子记得很熟 可能和我遇见你一样的经历吧 每次看你在球场上都能很快的找到你纵使在一千多人的食堂也能几秒钟看见你的身影 为了你我忽略了好多人 感觉整个世界里我能看见的人就只有你。


                    15楼2016-11-03 11:38
                    回复
                      上次跟你说我在贴吧中写故事的时候,你嚷嚷着非要看。本来这些事打算一年后再告诉你的,因为,有些事是因为太难说出口了才会写在这。上次在这里写到我天天在你们走廊对面看你,你就一直往这边看,以至于现在我站在四楼接水处的通风口偷偷看你。吹着冷风,只为了看你一眼。但我做的这一切,挺值得。


                      17楼2016-11-03 11:39
                      回复
                        还记得那个跑操站你旁边的那个女孩吗?先交她林菀吧。今天和你一起去接水一起上厕所,前两天你说你们俩只是纯粹的尤其关系,你否定了你们俩一起吃饭,否定了你听到她的名字就冲出去看她跑步的事。你说的话,我都相信,哪怕你说的是错的,我都觉得你说的是对的。后来朋友跟我说,你这么做是为了不让我伤心。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们俩真的在一起了,我还在拼命地说服自己这只是谣言,我有多难过。


                        18楼2016-11-03 11:40
                        回复
                          前两天得到消息他和前女友复合了
                          可是我喜欢他阿
                          好喜欢好喜欢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这样不顾一切
                          想把最好的都给他
                          世界就像一个夹娃娃机
                          他在里面我在外面
                          而我只想要他
                          喜欢过很多个人
                          也忘记了之前喜欢过谁
                          从来没有哪个男孩和女孩说话我会难过伤心不高兴
                          以至于我觉得我从没真正的喜欢上一个人
                          可是现在看来他似乎是我命中的一个劫
                          仿佛我一辈子都要栽他手上
                          才认识二十几天就对他的感情如此强烈
                          若是失去了我又该怎么办
                          第一次给人开贴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这个故事我会写完不管结局好坏
                          贴吧只是我和他故事的记录并不希望太多人看见
                          少些舆论少些谈论吧
                          如果之后我们相见如陌生人至少胳膊上曾带着血的伤口不会让我忘了他
                          希望他这辈子不要忘了有这么个女孩喜欢他
                          很喜欢很喜欢。


                          19楼2016-11-03 11:41
                          回复
                            走到宿舍门口我们又聊了很久,男生宿舍门口有很多对情侣,而我又总有种错觉,我们俩面对面站在一起,似乎就像我们在一起了一样,可惜不是。


                            23楼2016-11-03 11:43
                            回复
                              晚自习课间的时候,我又看见他和林莞在一起了,心里特别难受,后来考试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的索性在胳膊上刻了他字母的缩写,一刀一刀,同桌说我疯了,可她不知道其实这并不疼,不及我心里疼的一半。可是只有这样,每当我胳膊上的伤口疼的时候就会想起他,刀上有锈,伤好后还会留下疤,这样你就能一辈子在我心里了。以至于后来发炎了...


                              24楼2016-11-03 11: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