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勉县镇川镇茅草梁村十组林地被砍伐等情况的反应
我们是勉县镇川镇茅草梁村十组村民,我们居住地在山区,交通极不便,依山而植树面积较大。在广大群众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们的树林被集体承包他人,木材被大量砍伐资金用途未向群众公示。
一、林地承包及树木砍伐情况
1.经过2009年9月,茅草梁村干部陈勇强(副支书兼文书,十组组长张启生)未向村名宣传新的林改政策,未经群众同意,擅自将划分给各户的1623亩林地(1984年勉县人民政府颁发给该组28户村民的林权证为依据),承包给勉县金泉镇拥东村村名罗新发,承包期限30年,承包费20万元,于2012年5月罗新发在林业局办理了采伐证,办证不到2月时间将700余亩山林面积以皆伐形式砍伐近300余立方米,重度破坏森林,严重的影响生态平衡。
2.关于修路情况,于2010年由茅草梁村给十组争取扶贫项目修路,政府拨款45万元修路,总长1700余米,宽5米的通道,可是副支书陈勇强,组长张启生上报该路段工程总费用开支为69万元,实际原修路招标20万元合同,可是剩余39万元用于何处也未向群众公布。
以上我们多次向县政府,县林业局,县纪委、镇川镇政府书面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注:茅草梁村十组村民代表
张正轩 18292637308
张明耀 13468686022
我们是勉县镇川镇茅草梁村十组村民,我们居住地在山区,交通极不便,依山而植树面积较大。在广大群众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们的树林被集体承包他人,木材被大量砍伐资金用途未向群众公示。
一、林地承包及树木砍伐情况
1.经过2009年9月,茅草梁村干部陈勇强(副支书兼文书,十组组长张启生)未向村名宣传新的林改政策,未经群众同意,擅自将划分给各户的1623亩林地(1984年勉县人民政府颁发给该组28户村民的林权证为依据),承包给勉县金泉镇拥东村村名罗新发,承包期限30年,承包费20万元,于2012年5月罗新发在林业局办理了采伐证,办证不到2月时间将700余亩山林面积以皆伐形式砍伐近300余立方米,重度破坏森林,严重的影响生态平衡。
2.关于修路情况,于2010年由茅草梁村给十组争取扶贫项目修路,政府拨款45万元修路,总长1700余米,宽5米的通道,可是副支书陈勇强,组长张启生上报该路段工程总费用开支为69万元,实际原修路招标20万元合同,可是剩余39万元用于何处也未向群众公布。
以上我们多次向县政府,县林业局,县纪委、镇川镇政府书面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注:茅草梁村十组村民代表
张正轩 18292637308
张明耀 1346868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