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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汤究竟止汗还是发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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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汤是《伤寒论》第一方,群方之祖,既能发汗,又能止汗,到底是发汗剂还是止汗剂?古今医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该讨论学术氛围浓厚,学员思维活跃,言之有据,持之有故,给人启迪。
学术讨论实录(上)——桂枝汤是发汗剂还是止汗剂
余国俊医师:桂枝汤是发汗剂还是止汗剂?迄今众说纷纭。认真研究这个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临床价值。本室现就此问题举行一次讨论,请各抒己见。
刘方柏医师:《伤寒论》中直言使用桂枝汤者凡十八条,其中“主之”者仅两条(12、13条,均以自汗为主症)。主之者,定法而不可挪移者也。足见仲景出方的本意是针对自汗之证的。而言其发汗的条文,均曰“宜”。宜者,适宜也,非定法也。如234条:“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宜桂枝汤”。阳明病汗出多,岂可再发汗?联系到53条“病常自汗出者”,54条“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均用桂枝汤调和营卫,以及387条“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宜桂枝汤小和之”等条文看,所谓用桂枝汤“发汗”、“解表”、“解外”、“攻表”者,实际上都是调和营卫的互词(其中“攻表”的“攻”字,乃“专”字之意,即专调和其外)。而桂枝汤的禁忌——“汗不出者,不可与也”,也说明其不是发汗之剂。
桂枝汤方后之注,值得玩味。“微火煮”,不是发汗剂的煎煮法;“遍身漐漐微似有汗”,不像发汗剂的作用,服药后须啜热稀粥和温覆,否则连“微似有汗”也办不到;如不出微汗,则缩短服药的间隔时间,又不汗,可连服2~3剂,不像发汗剂的用法。我认为采取以上综合措施的目的,在于使营卫功能逐步调复,而绝不是发汗。徐灵胎说过:“自汗乃营卫相离,发汗使营卫相合。自汗伤正,发汗驱邪。”明乎此,则可理解自汗之证还要“复发其汗”的道理。而明白此理,便可进一步研究桂枝汤的功用。我认为,古人所谓不论伤寒、中风、杂病,乃至风温初起,凡脉浮弱,汗自出者,咸用此方以解外,乃是由于以上诸病未有不伤及营卫,而非诸病皆有可汗之证。验之临床,亦未见有以发汗为目的而用此方者。相反,温病忌汗,而初起却常有运用此方的机会。故而言其有止汗之功则可,言其有发汗之效则误。
王东来医师:桂枝汤治表虚证,既为“虚”,就不能误发其汗,而犯“虚虚”之戒。方中主药桂枝,本非发汗药。如64条:“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方中只用桂枝、甘草两味药,无芍药之酸敛,竟能温通心阳,汗、悸均止;又如误用烧针发其汗而引起的奔豚证,用桂枝加桂汤。加桂枝者,降逆平冲,而非发汗也。故王子接说:“桂枝本为解肌,明非发汗也。”
桂枝汤也不专为止汗而设。因为“自汗出”作为营卫不和的一个主要临床症状,要消除它,就必须调和营卫。方中桂枝甘草生姜辛甘化阳,以振奋卫气,恢复其“卫外而为固”的功能,芍药甘草大枣酸甘化阴以滋养营血,恢复其“藏精而起亟”的功能;热稀粥鼓舞胃气以滋营卫之大源。如此配伍,可使阴阳相恋,营卫调和,邪去正安,不专止汗而汗自止。因此把桂枝汤作为和剂来认识是较为恰当的。
赵典联医师:桂枝汤证的自汗出,其因有两端:一为风邪侵扰营卫。风中于卫,两阳相搏,卫气奋起抗邪,是为卫强。而阳强不能密,焉能固表?风中于营,则血脉不宁,焉能内守?故自汗出者,乃必见之证。一为平素卫阳不足,不能固护营阴,亦使营阴渐失内守之职而自汗出。两者病因不同,而病机则一,均是营卫不和,呈现虚象,故不可发其汗而犯“虚虚”之戒。可见桂枝汤不是发汗剂。而仲景深恐后人不加详查,特申桂枝汤之禁忌。尤在泾深有会悟而阐发之曰:“仲景既详桂枝之用,后申桂枝之禁。曰:桂枝本为解肌,而不可用以发汗。解肌者,解散肌表之邪,与麻黄之发汗不同,故唯中风发热,脉浮缓,自汗出者为宜。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是太阳麻黄汤证,设误与桂枝,必致汗不出而烦躁,甚则斑黄狂乱,无所不至矣。”
桂枝汤不是发汗剂,缘何《伤寒论》中多处提到它“可发汗”、“更发汗”以及“汗出则愈”呢?陈修园认为:“此方本不发汗,借热稀粥之力充胃气,以达于肺,令风邪从皮毛而解,不伤气血……”柯韵伯说:“此汗生于谷,正所以调和营卫,濡腠理,充肌肉,泽皮毛者也。”我认为这两位医家的解释是令人信服的。
徐云虹医师:我认为桂枝汤是发汗剂。仲景书中多次提到它可以发汗。刚才发言的各位虽不承认它是发汗剂,但也不否认它有发汗作用。发汗的目的是什么?是祛散表邪。桂枝汤证中有无表邪存在呢?我看是有的,如太阳中风证,便有表邪作祟。不过这种表邪比较轻微,且不在皮毛,而在肌肉之间,病人体质又差,故不可用麻黄汤峻汗,而用桂枝汤扶正祛邪,解肌发汗。方中用芍药者,乃发汗中寓敛汗之意,使邪去而正不伤,大有精义。可见仲景治太阳表证,立峻汗与缓汗法者,乃示人以发汗之两大不二法门,影响深远。后人创立养血解表、滋阴解表等法,很可能是受了仲景的启迪。
各位附和某些古人之定见,称桂枝汤为“和剂”,而以其能调和阴阳为立论的主要支柱。我认为,中医治病八法及十剂,无不以调和阴阳为宗旨,故而,将和剂的内涵规定为调和阴阳,便显得十分笼统。
余国俊医师:桂枝汤固能发汗,但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桂枝汤之发汗,乃调其营气而卫气自和,使风邪无所容留而出表,此与常规发汗剂之开泄腠理而发汗者迥然有别;二是桂枝汤本身似无发汗作用,其能发微汗者,全在于啜热稀粥及温覆;三是桂枝汤治内伤杂病时,未必能发汗,如《金匮》云:“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
桂枝汤固能止汗,但亦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方中只芍药一味能敛汗,然非主药,且常规止汗剂中多不选用之。该方之能止汗者,乃调和营卫以达邪,邪出则卫自密,虽不用固表之药,亦可止汗;二是桂枝汤的止汗作用,必须通过发汗才能实现,此又与常规止汗剂判若天壤;三是桂枝汤虽有止汗作用,但无汗之证未尝不可用之。有人说“无汗不得用桂枝汤”是一条定律,我看值得怀疑。从临床看,不论有汗与无汗,总在脉浮弱与浮紧上见分晓。脉浮弱者,无汗亦可用桂枝汤。
总之,桂枝汤能发汗,而不是发汗剂;能止汗,而不是止汗剂。有的医家称其为和剂,的确系真知灼见。和剂的范围虽宽广,但并不抽象。所谓和者,外证得之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化气和阴阳也。
江尔逊副主任医师:今天的讨论,气氛相当活跃。既有不同观点的交锋,亦有相似观点的共鸣。共鸣不是雷同,而是各具鲜明的特色,说明大家都经过独立、认真的思考,使我很受启发。讨论这个问题,实质上是深入探讨桂枝汤的作用机理。我认为,欲识此方的作用——调和营卫,须识此方证的病机——营卫不和;而欲识其病机,须识其正常生理——营卫和谐之道。《灵枢·营卫生会篇》说:“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五十而复大会,阴阳相贯,如环无端。”这就是营卫和谐之道。由于营卫和谐而各司其职,故如张景岳说:“脏腑筋骨居于内,必赖营气以资之,经脉以疏之;皮毛分肉居于外,经之所不通,营之所不及,故赖卫气以煦之,孙络以濡之。”如是则元真通畅,阴平阳秘,人即安和。
大凡禀赋不足或平素体质虚弱之人,营血虚于内,卫气虚于外,营卫和谐之程度不高,亦不甚稳定。一旦风寒之邪袭表,便直透卫而入营。营血受伤,不能守卫,漏出而为汗(汗为心液,血汗同源)。故桂枝汤之治自汗出者,和营以守卫也。仲景曰:“桂枝本为解肌”,非发汗也。唐宗海说:“肌肉一层为营所宅。”可见桂枝汤证的病位在营分,即在肌肉。有的医书说桂枝汤的功用为“解肌发汗”,混淆了解肌与发汗的区别。只有风寒伤卫气,皮毛闭塞无汗者,才能发汗(用麻黄汤)。唐宗海说:“皮毛一层为卫所司”,可见麻黄汤证的病位在卫分,即在皮毛。所以“解肌发汗”这一提法,不仅混淆了治法,而且混淆了病位。以上的意见,并不是对讨论的总结,更谈不上有什么指导意义,这只是我个人的粗浅看法,聊供同志们参考而已。
学术讨论实录(下)——再谈桂枝汤是发汗剂还是止汗剂
余国俊医师:我室讨论稿《桂枝汤是发汗剂还是止汗剂》在《四川中医》1985年第7期发表之后,引起了不少同道的兴趣,有的还与我们展开了争鸣,使我们深受启迪。今天再举行一次讨论,为的是活跃学术空气,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也算作是对于外界学术信息的一种交流与反馈吧。
王东来医师:桂枝汤属于什么性质的方剂,关键是看它所主治的证候与治疗的机理。既然它是通过调和营卫来治疗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的表虚证,怎么可能属于发汗剂呢?说它是发汗剂,岂不与麻黄汤混淆?有人说它是发汗轻剂,但仲景治疗介于表实与表虚之间的证候,宜于小发汗者,设有桂麻各半汤、桂二麻一汤,这两个方才是真正的发汗轻剂。有人说桂枝汤中,桂枝、生姜、热稀粥都有发汗作用,所以它是发汗剂。这只是从单味药,而不是从复方的角度来说明,是有悖仲景本意的。如果仲景真的用桂枝发汗,那么桂枝甘草汤、桂枝加桂汤又该怎样来解释?仲景用生姜,是与大枣相配,意在中州,若生姜发汗有功,麻黄汤中何以不用?而啜热稀粥补中州以资营卫生化之源,人所共知。如以热稀粥为发汗药,那么夏天喝热汤后往往出汗,热汤岂不也成了发汗药吗?
徐云虹医师:过去我也认为桂枝汤是发汗剂,那主要是受了现代方剂学教材的影响。教材把桂枝汤列入“解表剂”,称其功用为“解肌发汗”。通过上次讨论,我明确了解肌与发汗属于两种不同的治法。唐宗海说得对:“肌肉一层为营所宅”,故解肌法其治在营:“皮毛一层为卫所司”,故发汗法其治在卫。仲景说:“桂枝本为解肌……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明训解肌不是发汗,所以桂枝汤不是发汗剂。
江文瑜医师:我认为桂枝汤是止汗剂。使用桂枝汤的客观指征是汗出恶风,其中“汗出”是关键。柯韵伯说:“……头痛是太阳本证,头痛、发热、恶风与麻黄汤证相同。本方重在汗出,汗不出者,便非桂枝证。”陆渊雷认为桂枝不能开汗腺之闭,芍药又收而不泄,只能止汗,不能发汗。但观桂枝汤的方后注,似乎它又能发汗,应如何理解?还是陆渊雷说得对:“一服汗出病差,若不汗,又不汗者,意在病差,不在汗出。本证本自汗,药汗与病汗将何从辨也?”至于“当须发汗”、“可发汗”、“复发其汗”、“可更发汗”而用桂枝汤等提法,应理解为此前发汗不当,汗出不解,但尚未成逆,病犹在表,桂枝证未罢,仍须使用桂枝汤法(不仅是使用桂枝汤,还要遵守煎服法、将息及禁忌)调和营卫、解肌泄邪,令遍身汗出,病邪尽则自汗止,而不可复用此前的发汗方法,一误再误。
赵典联医师:桂枝汤证的基本病机是营卫不和,营卫不和有三种证型:营弱卫强、营和卫弱、营卫俱弱。在《伤寒论》中,这三种证型都是使用桂枝汤治疗的:①营弱卫强: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如12、97、13条;②营和卫弱:病常自汗出者,病人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如53、54条;③营卫俱弱:太阳病误汗、误下,损伤津液,而外邪未解,当须解外但又不可发汗,如45、57、93条等。另外,仲景还用桂枝汤治杂病、妇人病,都不是为了发汗。
有人抓住“当以汗解”、“可更发汗”、“复发其汗”等语,断言桂枝汤为发汗剂。其实,王好古在《此事难知》中早已解释清楚了。他说:“汗家不得重发汗,若桂枝汤发汗,是重发汗也。凡桂枝条下言‘发’字,当认作‘出’字,是汗自然出也。非若麻黄能开腠理而发出汗也……如是则出汗二字,当认作营卫和,自然汗出,非桂枝开腠理而发出汗也。”
余国俊医师:不仅仅是以文害辞,以辞害意的问题。有的文章反复论证桂枝汤是发汗剂,但不少提法明显地不合事理,使人看了如坠五里雾中。譬如:说桂枝汤用大枣12枚,是方中主药;又说综合桂枝汤中每一味药的个性,便可以得出桂枝汤的共性,好像共性就是个性的相加;还说桂枝汤有不同的功能,但这些功能必须建立在特定的病因病机基础上,好像方剂的功能不是本来就有的,而是由病因病机派生出来的,等等。此外,文章作者还把张仲景、吴鞠通称为“古今注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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