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司女官】
每司设尚字一,司字二,典字二,掌字四,女史十;下领采女、奚奴众,各司数量不同,身份相对卑微,不算作女官。
十二尚中择一人升内司,领诸司女官。
1.女官通常由世家女子担任,上殿可抬举卑微者充任女官,不可擢尚字。
2.女官对上称妾/妾身,对下称我。
3.女官不可离宫归府。世家可请诏接女离职回府,亦可终身任职。
每司设尚字一,司字二,典字二,掌字四,女史十;下领采女、奚奴众,各司数量不同,身份相对卑微,不算作女官。
十二尚中择一人升内司,领诸司女官。
1.女官通常由世家女子担任,上殿可抬举卑微者充任女官,不可擢尚字。
2.女官对上称妾/妾身,对下称我。
3.女官不可离宫归府。世家可请诏接女离职回府,亦可终身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