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制定“计划”
“社会主义”需要计划,“资本主义”需要计划,未来的“科学社会主义”也需要计划,现代的生产已经不是“千耦其耘”的依靠简单的生产工具进行分散生产的时代,回到那个时代是不现实的,也必然是反动的
问题在于制定计划的“权力”,事实上,“计划经济”的计划是由“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的,而最后是由政治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最高苏维埃”)表决通过,并由政府负责实施的
这里有两个问题
①“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是根据什么制定计划的,是根据所谓“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客观要求”来制定的。这是不错的,但是并非是劳动者的直接的需要的反映,换句话说,计划并未直接地反映劳动者的直接需要。
有人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可以“代表”“劳动者”执行意志,这是错误的,劳动需要是不能被“代表”的,更不能由政治机关“代表”,因此,无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怎样的表决,也只能是为了“抽象的”“国家”而表决一个“国民经济计划”
②“这个计划”究竟是“谁”的计划,上述最后一段有一定的表述,由于“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是根据上述根据,或者说是从“抽象的”“国家”“全体人民”的角度来制定计划的,更为重要的是,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因此,“这个计划”也只能是“抽象”“国家”“全体人民”的计划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