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质监官员求平反:查“毒豆芽”获刑,我不服 出品|网易号自媒体《知道》 作者|张晶 2014年10月,时任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的樊建强,因一起“毒豆芽”案,被麦积区人民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同年底,樊建强被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级。 翻过2016年,樊建强在质监部门工作已经整20年。20年,他并没有过上他所幻想的生活,反而越发陷入泥里。 判决生效后,樊建强四处申诉。在他看来,法院的判决武断,缺乏科学性,不够专业。 他说,造成无根豆芽案混乱的原因,是案发集中的那段时间,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恶果。 网易号自媒体《知道》对话樊建强,听他讲述,一个基层官员走上申诉之路以后,对体制,对司法,对自身职业的认知及改变。 走向极端的判决 2017年1月9日,在甘肃地方法院驳回樊建强的申诉之后,他将申诉材料以信件的方式寄给设在西安的最高院第六巡回法庭。 他再次陷入无限期的等待。目前,案件没有任何进展。 樊建强,今年43岁,1996年毕业后任职质监部门,2002年底提升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责尚未剥离之前,由他主管食品监督室工作。 这时,他作为执法者,认为法律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是被用来惩治不守法,违法犯罪的人和事的,是保障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他说,食品监管是高风险行业。樊建强没想到,他的后半生竟然被一颗豆芽绊住了。 2014年10月,因一起“毒豆芽”案,樊建强与郭彦学等三名执法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书显示,郭彦学等人在2012年和2013年节前检查中,对菜市场的四户豆芽经营户以非法使用无根剂为由,处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事后郭向主管副局长樊进行汇报,樊对其行为予以默认。 罚款之后,豆芽经营户并未停止豆芽生产,至2013年9月12日共生产约500吨左右“毒豆芽”,流向学校、饭店、家庭等。 麦积区法院最终判定,四人以罚代管,玩忽职守,未采取其他任何措施,致使以该方法生产的豆芽在麦积区大范围销售,最终导致涉案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行为确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樊建强始终不认可法院的判决,他认为判决武断,缺乏专业性,科学性。 “从国家标准、农业部农业标准及相关部门文件都能证明豆芽是初级农产品,是新鲜蔬菜,豆芽不在我分管和监管的职责范围内,我也没有安排自己的职工去检查豆芽市场,我在案发前也从未关注过豆芽的制法。之前我和豆芽没有任何牵扯。”樊建强说。 此外,樊建强对判决异议还在于,使用无根剂的豆芽是否有毒,尚无定论,法院判定“有毒有害”缺乏科学性;无根豆芽流入市场,并未出现安全事故,不能认定造成恶劣影响。 2014年10月判决生效后,樊建强开始科普式的维权过程,他充分利用部门公开的留言板,从麦积区一直留到北京。 他拒绝称添加无根剂的豆芽为“毒豆芽”,只称“无根豆芽”,在他看来,公众尤其是媒体称之为“毒豆芽”,大概是为“吸引眼球,激起民愤”。 樊建强提到的无根剂,主要成分为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 中国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月芳介绍,6-苄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一项新的技术专利,改善了豆芽的制发工艺。1996年年底,6-苄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 2011年6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重新修订,6-苄被移出名单。 质检总局随后发布的文件称,6-苄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吴月芳说,2011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时,修订者对6-苄作科学评估时,发现它生长调节的功能,与食品加工助剂功能不匹配,于是在修订时,对6-苄进行了调整。 案件混乱源在部门扯皮 这个调整,让使用无根剂20多年的芽农有些措手不及。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统计,以“毒豆芽”为由生成的判决文书达158份,2012年至2015年为集中爆发期,2014年作为“毒豆芽”案判决高峰期,全年判决的“毒豆芽”案为125起,九成以上由基层法院主审判决。 判决依据大多为卫生部2011年919号文件,质检总局2011年第156号公告,法院认定6-苄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樊建强的案件并不是孤例。绝大多数芽农因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158份判决中,130份为刑事判决。 案件的焦点在于,豆芽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豆芽制发属农业种植还是食品生产经营,6-苄是否属有毒有害物质,6-苄可否应用在豆芽制发。 豆芽归属问题直接影响到豆芽的监管单位和监管豆芽的适用法律问题。6-苄有毒无毒也直接影响着芽农是否要担刑责。 樊建强引卫生部[2004]212号《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文件,“豆芽的制发属于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2009]202号《关于对豆芽生产环节监管意见的复函》文件认定,“豆芽应属于初级农产品,建议其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 樊建强认为,认定豆芽为初级农产品,明晰了豆芽的监管部门为农业部门,当初罚款只能被认定为工作失误,不担刑责。 此外,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情信息处管理的中国农药信息网,可以查询到,6-苄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最早可追溯至2002年,至今仍在使用。 2015年4月,国家食药监局、农业部、卫计委联合发布公告,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且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 换言之,6-苄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在2011年11月停用,但是,作为农药,直到2015年4月之前,一直被允许限定使用。文件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即6-苄的安全性尚无结论。 吴月芳认为,这份文件从侧面印证豆芽的初级农产品属性,6-苄作为生长调节剂的农药属性,均由农业部监管。初级农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针对农药残留,我国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残留限量》(GB2763)作出详细规定。 国家食药监局、农业部、卫计委联合发布的公告被看作“毒豆芽”案平反的开始。 辽宁、福建、重庆、陕西等地相继对原审“毒豆芽”案撤诉或发回重审。 在樊建强的微信朋友圈,2016年仅有的5条微信中,3条与豆芽相关。 他始终认为,造成无根豆芽案混乱的原因是案发的那时段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恶果,几大部门互相推诿扯皮。 陕西榆林靖边县5名公职人员与他遭遇相似,去年10月接到法院撤诉的刑事裁定书,樊建强转发留言,“甘肃的毒豆芽案为什么还不纠偏”,后面打了一串问号。 网易号《知道》对话樊建强 “我自动退出领导岗位,彻夜难眠” 网易号《知道》:当时一审判决后,为何没有上诉?是不懂还是不打算上诉? 樊建强:我是打算上诉的。老丈人是麦积区法院的离休干部,我爱人也曾在该法院干过几年的临时工。他们不支持我上诉。 网易号《知道》:为什么? 樊建强:说你即使上诉了,绝大部分会维持原判。另一个原因是,我爱人是下岗职工,当时闲在家里,家庭开销只靠我一人的一点工资维持生活,上诉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问题的,万一我在上诉期间,当地把我的工资停了,那我的家庭生活就会出现危机,得不偿失。我也是执法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网易号《知道》:判决书中你辩护说,对同事检查豆芽的事情不知情。 樊建强:不知道,我没安排他们去检查,他们检查了也不告诉我。豆芽也不是我的监管范围。 食品监管是高风险行业,稍一疏忽就会酿成大错,真不是担责和判刑那么简单。所以,我对这块工作特别严谨,要求分管范围内的职工严格按章办事,不要超出工作范围。 网易号《知道》:判决生效后,你的工作发生了什么变化? 樊建强:我当时还在麦积区质监局任党组成员,也在领导班子之列。 判决生效后,单位看我大势已去,在局领导的工作岗位上已不再安排新的工作了。我自动退出了领导岗位,当时情绪确实很低落,我彻夜难眠。 网易号《知道》:原来对自己的仕途有过幻想吗? 樊建强:当然有,我那个年纪、那个精力和经验,正是好好干事的时候。当时想着把质监工作干得很漂亮,理想很远大。 网易号《知道》:现在呢? 樊建强:一句话,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老老实实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基本上职业生涯是没什么指望了。 网易号《知道》:从一个技术部门的领导,成为被告、申诉者,你对这种身份有落差吗? 樊建强:肯定有。本身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技术部门的领导,现在都是戴着有色眼镜看我。 网易号《知道》:“戴着有色眼镜看你”是什么意思? 樊建强:对我不理解,原来当领导的,到现在还不是和我们一样。 网易号《知道》:当时怎么看待自己的处境? 樊建强:我作为一名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和辛勤努力奋斗在了领导岗位的农家孩子,一直谨小慎微,却因一场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冤案毁了前程,成了罪人,我心有不甘。 樊建强:现在很淡定了。经过近两年的自我调整,我加强了内在修养,对世事能够冷静地客观地看待了。 网易号《知道》:现在还吃豆芽么? 樊建强:吃啊,怎么不吃?热炒凉拌很可口。我相信科学。 “我作为公务员这样维权,跟领导说声对不起” 网易号《知道》:从何时开始申诉? 樊建强:2015年1月,我收到当地党委政府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后,正式开始漫漫申诉之路。 就这个案子,我其实从判决书生效之前就向有关领导反映了。取保候审后,向麦积法院、当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书面反映麦积检察院办错案件的原因。在这期间,我们质监局的市区领导,我们单位聘请的律师,也积极和法检两院沟通交流,向地方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我很感谢他们。 但麦积区法检两院为完成他们承办渎职罪的任务,尤其是科级领导,硬是把我当做替罪羊给办了。 网易号《知道》:当时向哪些部门反映过情况? 樊建强:刚开始先给省市法检两院、市委书记留言板写,没有取得效果后,我逐步向各级法检两院、人大、政协、政法委等部门及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和中央电台、巡视组及省市纪委写书面材料,反映“毒豆芽”是冤假错案的事实。 网易号《知道》:有回馈吗? 樊建强:抱有很大的希望,渴望领导能看到,渴望得到社会的重视。但是,收效甚微。有的有回馈,但是后来都没下文了。申诉的目前结果是重庆晨报记者发的质监局副局长为己平反“毒豆芽”案的报道。 网易号《知道》:以一个公务员的身份,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问题,你怎么看? 樊建强:党和国家培养我们,说大点要为人民服务,说小点你要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以这样的方式维权,我顾虑重重,也是迫不得已。但我只能对我周边的领导说声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网易号《知道》:顾虑什么? 樊建强:有时候负面影响要大于正面影响。有的老百姓不理解,对官员有情绪,说拿着纳税人的钱,受不了点委屈。 网易号《知道》:申诉对你最大的意义是什么?你想捍卫什么? 樊建强:刚开始申诉,只想为自己平反。随着认识的提高,想捍卫法律的严肃和公平正义,想捍卫质监人的尊严,想为弱势群体的芽农,无辜受冤的芽农(不排除问题豆芽存在)尽微薄之力。 网易号《知道》:申诉这两年,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樊建强:司法进步与每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的推进有很大关系。即使我们的案子不能最终平反,如果通过我们长年累月的不断申诉和反映,能使基层法检两院在给老百姓定罪时,不再用口供至上,疑罪从有的错误的办案方式,贱踏法律的公平正义,我们也值了。 网易号《知道》:这是你对司法制度一些新的认识? 樊建强:嗯。司法部门判决一个案件雷厉风行,而纠正一个错案冤案却多么多么的艰难,有些案件甚至需要申诉人大半辈子或一生的时间去伸冤。 因此,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还需进一步透明,进一步公平正义,进一步保障守法公民的人权和他们的合法利益,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也尽量不要冤枉一个诚实的想为自己、为别人、为社会做些有益的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