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组织初三学生分流的紧急通知
各中学,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紧急通知,严禁组织初三学生分流,请各校认真组织执行省教育厅规定,并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的紧急通知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2、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中考报名,凡报名人数与本期开学人数不符的学校必须向县教育局教育股写出书面说明,并逐一注明学生流向。本年度初三巩固率以报名参考人数为基数,并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3、各校务必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教育股报告贯彻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的落实情况。
附:鲁教函[2010]181号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各中学,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紧急通知,严禁组织初三学生分流,请各校认真组织执行省教育厅规定,并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的紧急通知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2、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中考报名,凡报名人数与本期开学人数不符的学校必须向县教育局教育股写出书面说明,并逐一注明学生流向。本年度初三巩固率以报名参考人数为基数,并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3、各校务必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教育股报告贯彻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的落实情况。
附:鲁教函[2010]181号
二0一0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