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近日,我所接到赵某、王某等多名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中散布老赖名单,名单中有其名字,此事对其名誉造成影响。接报警后,我所已受理并展开调查。
“老赖名单”只有法院部门可以公示宣传,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发布“老赖名单”,对擅自发布“老赖名单” 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且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对信息发布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发布、转发信息要慎重,不要盲目转发。信息发布者要对自己发布的信息容负责。
微信群主负有对本群信息发布的管理权,因群内信息擅自发布、转发触犯法律的,群主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枣强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