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学生医药费报销
一、注意事项:
1、报销门诊费用,三个月内有效,超过三个月的费用不予报销,3月22日仅报销学生2017年1月至今发生未报销的门诊药费。
2、报销业务办理时间: 8:30---11:30、 13:30---16:00
3、报销地点: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厅
4、咨询电话: 公费医疗: 81292211 曹老师
财务部: 81292051或2052转1049 薜老师
5、发生住院费用的同学请在出院两个月内持相关单据及时到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办公室曹老师处办理,原外招楼202室(体育馆西侧对面小二层楼)。
二、特别提示:
1、学生就医挂号特别注意选择:公费
2、公费医疗报销相关文件、流程图、常见问题解答可以网上查询,请同学们到学校“校园信息平台-机关教辅单位 -后勤管理处-部门文件”内查找,详细了解学校公费医疗政策。
3、请在指定医院就诊,非合同医院费用不予报销。
(1)门诊合同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⑵住院合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⑶指定专科医院:限看指定科目
①北京地坛医院(传染病科)
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传染病科)
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科)
④北京肿瘤医院(肿瘤科)
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科)
⑥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心血管科)
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耳鼻喉科)
⑧北京积水潭医院(骨科)
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脑系科)。
⑩结核病防治所
⑷急诊医院:就近公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且只限看急诊病),例如发烧、骨折、外伤出血等急症。急诊限报一次当天费用,连续就医需要开具转诊单。急诊报销范围有限制,有些病种诊断不列入急诊报销。
门诊、急诊报销见以下附件:
校外普通门诊报销:带齐以下①②③④相关单据报销。

京内急诊报销:带齐以下①③④⑤或者②③④⑤相关单据报销,单据加盖急诊章。京外急诊,需要准备齐全以下单据外,还需要学生所在教学院(系、部)开具的因公外出或实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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