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院委会研究决定,2017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二、五一劳动节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三、端午节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课,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5月31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四、有关要求
1.学工部门要掌握学生离校信息,做好假日安全教育;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杜绝违纪事件,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放假期间,各系部做好招生接待人员的工作安排。
3.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的办公室、行政用房、教学设施和设备用房进行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院委会研究决定,2017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二、五一劳动节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三、端午节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课,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5月31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四、有关要求
1.学工部门要掌握学生离校信息,做好假日安全教育;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杜绝违纪事件,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放假期间,各系部做好招生接待人员的工作安排。
3.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的办公室、行政用房、教学设施和设备用房进行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