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时间:2017/3/21 23:48:41
信件内容
第一.我首先声明,我家在村中并没有房屋。 第二.所强拆房屋有土管所审批建房【交款单】为证。 第三.为什么只可以从他们的评估平台另抽一家,国家规定是双方认可的。 第四.根据青连铁路安置政策,我家门头房是在204国道边,能一样啊?合法的赔偿依据在哪,为什么不给看。 第五.评估书为什么不敢盖公章,合法吗? 第六.我家的东西他们安置仓库有保障吗?我无法经营,怎么养家糊口。我一家人就靠这门头房生存。 第七.殷家台村委会跟我单方面解除合同,为什么不给赔偿,合法吗? 第八.7个月了殷家台村委会并没有重新安置地方叫我经营。 国家明文规定,先安置,后拆迁,而且拆迁后在原有的生活水平下,不能降低。 现在7个月了,也没修路,为什么要急于强拆,不先安置。 现在造成我一家人无住所,无经济来源。东西摆放在204国道边,风吹.日晒.雨淋损失惨重,谁负责,镇政府领导光创造政绩,不管我们的死活了吗? 我是个农机大户,为支持国家修路,没地方放,把大型收割机,深耕机卖了,赔了7万多元。我并不是不支持领导们。 请领导体谅和帮助。
答复部门:市长信箱
答复时间:2017/3/30 10:08:59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黄岛区政府进行了落实。当事人于1995年租赁王台镇殷家台村委会土地72平方米,后建设房屋,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除租赁合同无其他手续。2016年6月份,殷家台村委会与当事人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面附着物赔偿情况是区交通局从公共交易平台抽取的青岛海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有关政策进行赔偿评估,并多次上门做附属物赔偿工作,评估时并无遗漏。土地清场及搬迁安置均由殷家台村负责。当事人可以从交易平台另抽一家评估公司与海源公司进行对接比较,评估是参照青连铁路安置政策、青政办发(2015)5号、青西新管办发(2015)30号。最终评估报告需由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返还到王台镇。2016年7月28日,殷家台村委会下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同时委托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向其送达了律师函,限期2016年7月30日前腾空该地块交还村委会,当事人未予理睬。2016年8月22日,殷家台村委会依照合同约定拆除房屋收回土地,该租赁合同已到期。当事人在村中有房屋,宅基地非村分配,需个人写申请。
信件内容
第一.我首先声明,我家在村中并没有房屋。 第二.所强拆房屋有土管所审批建房【交款单】为证。 第三.为什么只可以从他们的评估平台另抽一家,国家规定是双方认可的。 第四.根据青连铁路安置政策,我家门头房是在204国道边,能一样啊?合法的赔偿依据在哪,为什么不给看。 第五.评估书为什么不敢盖公章,合法吗? 第六.我家的东西他们安置仓库有保障吗?我无法经营,怎么养家糊口。我一家人就靠这门头房生存。 第七.殷家台村委会跟我单方面解除合同,为什么不给赔偿,合法吗? 第八.7个月了殷家台村委会并没有重新安置地方叫我经营。 国家明文规定,先安置,后拆迁,而且拆迁后在原有的生活水平下,不能降低。 现在7个月了,也没修路,为什么要急于强拆,不先安置。 现在造成我一家人无住所,无经济来源。东西摆放在204国道边,风吹.日晒.雨淋损失惨重,谁负责,镇政府领导光创造政绩,不管我们的死活了吗? 我是个农机大户,为支持国家修路,没地方放,把大型收割机,深耕机卖了,赔了7万多元。我并不是不支持领导们。 请领导体谅和帮助。
答复部门:市长信箱
答复时间:2017/3/30 10:08:59
答复意见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黄岛区政府进行了落实。当事人于1995年租赁王台镇殷家台村委会土地72平方米,后建设房屋,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除租赁合同无其他手续。2016年6月份,殷家台村委会与当事人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面附着物赔偿情况是区交通局从公共交易平台抽取的青岛海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有关政策进行赔偿评估,并多次上门做附属物赔偿工作,评估时并无遗漏。土地清场及搬迁安置均由殷家台村负责。当事人可以从交易平台另抽一家评估公司与海源公司进行对接比较,评估是参照青连铁路安置政策、青政办发(2015)5号、青西新管办发(2015)30号。最终评估报告需由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返还到王台镇。2016年7月28日,殷家台村委会下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同时委托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向其送达了律师函,限期2016年7月30日前腾空该地块交还村委会,当事人未予理睬。2016年8月22日,殷家台村委会依照合同约定拆除房屋收回土地,该租赁合同已到期。当事人在村中有房屋,宅基地非村分配,需个人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