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如何注册一家内资公司?
第一步,名称核准。内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申请人可在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或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人可以访问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的“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专栏,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窗口,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材料并在当日转送各职能部门。
第三步,各部门审核。在收到一口受理材料后,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利用政务外网的公网平台进行同步审核或备案。
第四步,统一发证窗口领证。各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将各类证照或结果文书送达一口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在一口受理窗口一次领取。
2.在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如何注册一家外资公司?
第一步,名称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申请人可在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或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负面清单比对。申请人可以访问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的“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专栏,进入“负面清单”栏目进行比对,确定所需要填报和提交的备案或审批材料类型。
第三步,互联网“一表申报”。申请人进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标签页的“网上申请”栏目进行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填写完成后,网站根据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各部门所需提交的表格并可下载打印。
第四步,“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一表申报”系统打印的表格及材料至自贸试验区一口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材料并在当日转送各职能部门。
第五步,各部门审核(备案)。在收到一口受理材料后,自贸区管委会、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利用政务外网的公网平台进行同步审核或备案。
第六步,统一发证窗口领证。各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后,将各类证照或结果文书送达一口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在一口受理窗口一次领取。
3.自贸区的内资企业设立与区外有什么不同?
(1)试验区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有规定的企业外,其余试行认缴制。
(2)试验区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从事其他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及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试验区实行“筹建登记制度”。对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仍保留为照前审批的事项,除银行、保险、证券、药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等30多项外,全部实行筹建登记。申请人在完成前置审批前,先发放项目筹建营业执照,便利企业准入。
(4)试验区试点开展“一天一证一章”制度改革。将企业设立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改革为一个证照,与企业公章一起发放,实现一天办结。
(5)试验区试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6)试验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区外有什么不同?
(1)试验区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有规定的企业外,其余试行认缴制。
(2)试验区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从事其他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及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试验区实行“筹建登记制度”。对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仍保留为照前审批的事项,除银行、保险、证券、药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等30多项外,全部实行筹建登记。申请人在完成前置审批前,先发放项目筹建营业执照,便利企业准入。
(4)试验区试点开展“一天一证一章”制度改革。将企业设立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改革为一个证照,与企业公章一起发放,实现一天办结。
(5)试验区试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6)试验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外商投资准入试行负面清单备案制。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列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向商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5.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外企业如何享受自贸区政策?
片区外企业享受自贸试验区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迁址,即将企业注册地迁至中心商务片区内;二是设立子公司,即在中心商务片区内设立子公司。
最便捷的方式是,在中心商务区于家堡、响锣湾注册企业,可在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天办结。
6.在区外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部分到位,如果现在想搬到自贸区去可以吗?
可以的。工商部门在自贸试验区试行一些新的政策,如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试行使用新的营业
第一步,名称核准。内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申请人可在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或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人可以访问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的“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专栏,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窗口,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材料并在当日转送各职能部门。
第三步,各部门审核。在收到一口受理材料后,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利用政务外网的公网平台进行同步审核或备案。
第四步,统一发证窗口领证。各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将各类证照或结果文书送达一口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在一口受理窗口一次领取。
2.在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如何注册一家外资公司?
第一步,名称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申请人可在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或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负面清单比对。申请人可以访问天津自贸区门户网站的“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专栏,进入“负面清单”栏目进行比对,确定所需要填报和提交的备案或审批材料类型。
第三步,互联网“一表申报”。申请人进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标签页的“网上申请”栏目进行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填写完成后,网站根据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各部门所需提交的表格并可下载打印。
第四步,“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一表申报”系统打印的表格及材料至自贸试验区一口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材料并在当日转送各职能部门。
第五步,各部门审核(备案)。在收到一口受理材料后,自贸区管委会、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利用政务外网的公网平台进行同步审核或备案。
第六步,统一发证窗口领证。各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后,将各类证照或结果文书送达一口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在一口受理窗口一次领取。
3.自贸区的内资企业设立与区外有什么不同?
(1)试验区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有规定的企业外,其余试行认缴制。
(2)试验区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从事其他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及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试验区实行“筹建登记制度”。对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仍保留为照前审批的事项,除银行、保险、证券、药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等30多项外,全部实行筹建登记。申请人在完成前置审批前,先发放项目筹建营业执照,便利企业准入。
(4)试验区试点开展“一天一证一章”制度改革。将企业设立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改革为一个证照,与企业公章一起发放,实现一天办结。
(5)试验区试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6)试验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区外有什么不同?
(1)试验区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有规定的企业外,其余试行认缴制。
(2)试验区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从事其他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及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试验区实行“筹建登记制度”。对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仍保留为照前审批的事项,除银行、保险、证券、药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等30多项外,全部实行筹建登记。申请人在完成前置审批前,先发放项目筹建营业执照,便利企业准入。
(4)试验区试点开展“一天一证一章”制度改革。将企业设立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改革为一个证照,与企业公章一起发放,实现一天办结。
(5)试验区试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6)试验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外商投资准入试行负面清单备案制。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列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向商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5.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外企业如何享受自贸区政策?
片区外企业享受自贸试验区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迁址,即将企业注册地迁至中心商务片区内;二是设立子公司,即在中心商务片区内设立子公司。
最便捷的方式是,在中心商务区于家堡、响锣湾注册企业,可在中心商务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天办结。
6.在区外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部分到位,如果现在想搬到自贸区去可以吗?
可以的。工商部门在自贸试验区试行一些新的政策,如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试行使用新的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