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稳增长、促和谐、惠民生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不断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分配。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34.6万套,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1.6%,解决了80.5万居民的住房困难,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了根本改善,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六个到位”,圆满完成省达目标任务
今年,省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18088套、基本建成8342套。我局坚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与工程进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按需申报,将省达任务科学合理地分解至县区,落实到具体项目。截至11月底,全市已开工项目24个、20745套,占省达指标的114.7%,已基本建成项目17个、11650套,占139.7%,圆满完成了省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目标。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亲自调度;主管领导一线指挥,现场协调,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年初印发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签订了责任书,分解任务,压死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政策保障到位。先后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供了完善的政策支持。四是督促落实到位。建立定期督导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一线督导,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五是棚改货币化安置到位。打通了安置房和商品房通道,促进了政府、企业与棚改居民三方良性互动,实现了房地产市场与棚改的互利共赢。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实施货币化安置项目9个、6815套,占省达城市棚户区开工任务的50.6%,消化商品房库存60万平方米。六是贷款发放到位。经省政府同意,我市作为一级融资主体,直接承接国开行棚改贷款,成为全国唯一享受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贷款支持政策的地级市。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国开行、农发行授信,授信额度为233.9亿元,已全部签订合同,已发放贷款73.2%、171.4亿元,实际支付交易对手106.08亿元。
二、坚持“三项措施”,全面提速公租房分配
今年以来,我市将公租房分配入住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从2008年开始,我市已累计开工建设(筹集)公租房(含廉租房)46181套。截止目前,已竣工35091套,已分配34859套,已竣工项目分配率为99.3%。市中心区今年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公租房分配摇号仪式,共分配公租房8983套,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完善配套,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基本建成的保障房项目,加大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协调城管、规划、国土等单位,抓紧完善各项配套设施,确保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是完善政策,着力扩大保障范围。与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取消公租房(第四类)收入限制;简化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流程,由“三级审核、两级公示”调整为“一级审核、一级公示”,实现了保障房供给与需求的高效对接。三是强化宣传,着力加大保障房分配宣传力度。在《唐山晚报》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媒体开设专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六条线路的公交车上刊登“2016年保障性住房,当年申请,当年入住”的公益广告;开通手机“住房保障公众号”,宣传保障房政策及房源,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保障房的“掌上申请”。目前,已有500余户家庭直接通过手机申请并配租了公租房。
三、坚持“两个并重”,不断促进保障房规范化运营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全程信息公开,坚持保障房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是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十公开”。全市各县区均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实行对“房”、对“人”“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制度。对“房”公开,即从项目建设、开竣工时间、项目基本情况等全部予以公开;对“人”公开,即从申请条件、申请审核程序、分配范围、分配结果到监督举报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准入退出制度。今年,我市把保障对象审核资格权限下放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实现资源整合、关口前移。同时,严格分配入住程序,严格后期管理,落实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对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年度审核和抽查制度,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和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家庭保障类别或取消保障资格。截止目前,我市已经停发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695户,终止租赁合同并回收保障性住房35套。三是强化后期管理。制定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物业管理、动态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选用资质等级高、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企业管理保障房小区,让保障对象住的安心、住的舒心,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坚持“六个到位”,圆满完成省达目标任务
今年,省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18088套、基本建成8342套。我局坚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与工程进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按需申报,将省达任务科学合理地分解至县区,落实到具体项目。截至11月底,全市已开工项目24个、20745套,占省达指标的114.7%,已基本建成项目17个、11650套,占139.7%,圆满完成了省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目标。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亲自调度;主管领导一线指挥,现场协调,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年初印发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签订了责任书,分解任务,压死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政策保障到位。先后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供了完善的政策支持。四是督促落实到位。建立定期督导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一线督导,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五是棚改货币化安置到位。打通了安置房和商品房通道,促进了政府、企业与棚改居民三方良性互动,实现了房地产市场与棚改的互利共赢。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实施货币化安置项目9个、6815套,占省达城市棚户区开工任务的50.6%,消化商品房库存60万平方米。六是贷款发放到位。经省政府同意,我市作为一级融资主体,直接承接国开行棚改贷款,成为全国唯一享受棚户区改造统贷统还贷款支持政策的地级市。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国开行、农发行授信,授信额度为233.9亿元,已全部签订合同,已发放贷款73.2%、171.4亿元,实际支付交易对手106.08亿元。
二、坚持“三项措施”,全面提速公租房分配
今年以来,我市将公租房分配入住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从2008年开始,我市已累计开工建设(筹集)公租房(含廉租房)46181套。截止目前,已竣工35091套,已分配34859套,已竣工项目分配率为99.3%。市中心区今年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公租房分配摇号仪式,共分配公租房8983套,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完善配套,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基本建成的保障房项目,加大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协调城管、规划、国土等单位,抓紧完善各项配套设施,确保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是完善政策,着力扩大保障范围。与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取消公租房(第四类)收入限制;简化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流程,由“三级审核、两级公示”调整为“一级审核、一级公示”,实现了保障房供给与需求的高效对接。三是强化宣传,着力加大保障房分配宣传力度。在《唐山晚报》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媒体开设专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六条线路的公交车上刊登“2016年保障性住房,当年申请,当年入住”的公益广告;开通手机“住房保障公众号”,宣传保障房政策及房源,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保障房的“掌上申请”。目前,已有500余户家庭直接通过手机申请并配租了公租房。
三、坚持“两个并重”,不断促进保障房规范化运营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全程信息公开,坚持保障房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是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十公开”。全市各县区均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实行对“房”、对“人”“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制度。对“房”公开,即从项目建设、开竣工时间、项目基本情况等全部予以公开;对“人”公开,即从申请条件、申请审核程序、分配范围、分配结果到监督举报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准入退出制度。今年,我市把保障对象审核资格权限下放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实现资源整合、关口前移。同时,严格分配入住程序,严格后期管理,落实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对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年度审核和抽查制度,及时掌握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和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家庭保障类别或取消保障资格。截止目前,我市已经停发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695户,终止租赁合同并回收保障性住房35套。三是强化后期管理。制定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物业管理、动态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选用资质等级高、实力强、信誉好的物业企业管理保障房小区,让保障对象住的安心、住的舒心,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