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李社朝这位“支部书记”不是正道来的。 选举前依靠其哥李社文{在曲陌乡工作贿赂前任书记常虎军。选举开始后,在本村选举多次,因大部分党员群众反对,没有选举成功,之后,李社朝伙同其哥哥李社文,李社亮,李社军四人,对党员进行收买,并且自己租车把党员们拉到了曲陌乡党委进行选举,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才得到不光彩的多数票,进而当选为村支部书记。 第二。 施轨迹让村长竞选没有成功。 在准备竞选之前,有一次在姜永祥家喝酒故意说让原村长李相霞接着干,并且当着好多人面起毒誓。暗地里给贾玉华打电话让贾玉华参加竞选,。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他们2人在村里有威信,有能力,一但这2人其一当选村长,对李社朝不利。借此,让2人产生矛盾。到了4月25号【竞选村长的日子】前一天,跟李相霞说如果明天选举不成功,村长你还接着干。办法是让李相霞带着原村委干部给群众做工作。不让群众参加选举,因为选举法有规定,选举人数不到半数视为无效。这样就把李相霞和贾玉华都给收拾了,而李社朝的权利就有保障。 第三 为捞回其贿赂费用,置土地法于不顾,大量倒卖基本农田。 4月25日选举村长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4月26日就开始倒卖国家土地,将我村村西9队李社民一亩6分地每亩4万元价格卖给了10队李顺朝,获得6万4千元赃款,把9队柴世昌的地,分成3分卖给了柴全法1份,王桂花2份,每份2万8千元,合计8万4千元。【当卖10队刘二红地的时候,儿子不同意卖,就对刘二红的儿子进行威胁,并且刘二红的儿媳妇要给自己不满周岁孩子上户口时,以不给开证明信,不让上户口,导致群众怨声载道】当卖8队李振方。李振兄弟二人的地时,就从计划生育方面找事,无奈之下妥协了。卖给了李社朝三哥李社军和他叔伯的三个儿子,其中李德三买的地已盖成房子,以每份1.8万,共10份,获赃款10万8千元。当卖到7队李海祥地的时候,全家老小表示还要生活,坚决不卖,于是李社朝晚上找到李海祥,当时李海祥已经插门睡觉,李社朝就用脚踹门,李开门后非常害怕,就给李社朝跪下,才肯罢休。7队过后到了6队,找到老实人李爱军,先是好言相劝,李爱军没有同意,万般无奈之下,说地已经分给儿子。李社朝说到:“好,地是你儿子的就好办,如果不卖就用计划生育对付你。”没办法只好同意卖地,这样共卖了7份,贾健的2份出了5万9千元,陆续宗2份5万8千元,辛庆山1份2万8千元,贾象的1份3万,李凤仪1份2万8千元,贾玉花1份2万8千元。如此行为真是胆大包天,目前国家对土地如此重视,李社朝还这么猖狂,难道就没人管吗?天理何在? 第四 打着殡葬必革和私婚早婚的旗号,索取群众金钱。 李社朝上任后,我村只要死了老人,要土葬的就得给李社朝4000元,否则不让下葬。如果谁家结婚办喜事,还没到婚龄就得给李社朝3000元,不然就不让本户办喜事。这难道也是法规规定的吗? 第五 打着修路的幌子,对商户和群众进行勒索。 由于国家的政策好,通过申报我村准备修路,这当然是个好事,老百姓拥护,可是李社朝借机发财,就向群众每户要拿出300元,第二户要拿200元,在往村内街就要100元,这样全村就出3万多元,后又是把商户叫到他们家,让每户拿几千元,另外还到在外做生意的李燕军,崔玉光要钱,2人给了1万元。请问修路时国家支持,,为什么要让群众拿钱。李社朝中饱私囊,据为己有,这不是贪污吗?村三段路修好后,向上级瞒报虚报,本来没有修多长的,每段路多报几十米,虚报冒领财政款。望有关部门据实查处。 第六 最可恨的是,群众上户口要钱。 李社朝潜规则规定,不管是谁生了孩子,只要找到他开证明信去派出所上户口,就要给他500元钱,否则不给开信,别想上户口,这又什么规定,公安部门规定,上户口分文不取,这李社朝规定又是哪国法律? 第七 把国家河道当成自家地! 拆房盖屋队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搞建筑就要用土,李社朝规定凡是用土户,都得让他哥哥李社亮来挖土,如果不用李社亮的挖土机,他就通知派出所,土地所,安监局等部门,把外来铲车扣押,并罚款,如果用李社亮的铲车每天必须给李社朝400元,真是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第八 借党的富民政策对百姓敲诈。 最后县水利局决定给我村打20眼井,李社朝又借鸡下蛋,如果哪个大队打井,哪个队就得交4000元,这样下来全村20眼井,他就收8万元,他这不是破坏党的政策,损坏党的形象吗? 综合以上种种,我村党员群众非常悲怒,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究,对其进行处理,如果不给群众一个说法,民愤难平。再此,我恳请有关各级部门各级领导作出公正的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